随笔-读书笔记5-美国国父2020-04-19

美国国父比较公认的共有7位,包括华盛顿,亚当斯,汉密尔顿,杰斐逊,麦迪逊,门罗,以及富兰克林。根据最近读的一些材料,我觉得在美国独立建国这个过程中,可以在独立,建国,和立宪三个阶段分别挑选三个最重要的人来写。

一:独立国父

独立国父是在美国建国前,在独立事业上发挥最大作用的人,从总体贡献来说,应该是约翰亚当斯,华盛顿和富兰克林。

由于华盛顿和富兰克林在三个阶段都有无法替代的贡献,但是在建国方面的贡献更大,因此拿到第二节。而建国后表现不抢眼的约翰亚当斯,当仁不让的是独立国父的第一人,而他的堂兄塞缪尔亚当斯和哈佛同窗汉考克在独立事业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1:约翰亚当斯,革命的脑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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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在建国后做了8年华盛顿的副总统,和4年总统,所谓成绩一般,但这只是跟他在独立期间的抢眼表现相比而言的。

实际上亚当斯在建国后他的贡献贯穿始终,是他与富兰克林等人的努力,使得美国在独立后通过谈判获得外交上的重大利益。

亚当斯虽然性格较为倔强,但是却非常知人善任,是他提名华盛顿担任大陆军总司令,是他推荐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是他举贤不避亲委任昆西亚当斯出任德国公使,也是他知人善任提名约翰马歇尔出任首席大法官。

这四个人都是美国历史的伟大创造者,却都被亚当斯提名或推荐站在最适合自己的舞台上发挥全力。

①:独立之父

殖民地并非一开始全都是反抗的,只有波士顿在亚当斯兄弟等人的领导下才进行有组织的反抗。这期间各州与英王不断有谈判和妥协的机会,但是亚当斯是最坚定的反对者。

当英王抛出橄榄枝的时候,很多政治家动心了,而总是约翰亚当斯坚持到最后,让英王的如意算盘落空。

在一个团队中,只要有一个最坚定的人,那么他就能领导大家,因此乔治三世曾气得破口大骂,说即便宽恕所有殖民地的反抗者,也绝对不会赦免约翰亚当斯。

②:独立宣言

一次革命如果只有底层人民站在前台,是无法吸引社会精英冒着倾家荡产甚至杀头的风险参加革命的。只有争取到殖民地政治精英的支持,革命才有可能成功。亚当斯在波士顿不断著书立说,在法理上解释独立的必要性,争取精英阶层。

约翰亚当斯是独立宣言的发起者,足可见他已经成为了革命派领袖的领头人物,他完全有能力和资历来起草独立宣言,但是他为了获得弗吉尼亚精英人士的支持,提名五人组中最年轻的杰斐逊主笔独立宣言。可以说,约翰亚当斯就是独立革命的脑瓜子。

③:独立组织者

殖民地远非铁板一块,越是有产有业者越担心和英国决裂对经济上的危害。即使波士顿已经打响第一枪,但是其他各州却并未正式相应参加,因此为了联络各州议会,推动各州加入独立,约翰亚当斯领导了第一次大陆会议。

在大陆会议上,亚当斯旁征博引,舌战群儒。最终在他的努力下,殖民地各州依次投票通过了参加独立革命的决议。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上,是约翰亚当斯为了团结南方各州的力量,宁愿开罪他的好友汉考克,提名弗吉尼亚的代表华盛顿来当大陆军总司令。没有亚当斯的团结组织,殖民地的政治精英将难以一致对外。

2:塞缪尔亚当斯,革命的枪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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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亚当斯是约翰亚当斯的堂哥,他是个有反骨的人,学法律的他,在哈佛的硕士毕业论文竟然是《论殖民地人民是否可以合法地抵制英国法律》,之前无论是从商还是做税务官,他都因为积极参与政治而荒废了本职,最后落得倾家荡产。

只有造英国人的反才能发挥他的才能。如果说堂弟约翰亚当斯是独立的脑瓜子,那塞缪尔就是独立的枪杆子。

①:煽风点火

塞缪尔有足够的智商和知识,非常善于组织活动和煽动情绪。他在汉考克的资助下控制着《波士顿纪事报》,无中生有也好,凭空捏造也罢,在每一个大事件的背后,总是塞缪尔在极尽所能的煽动殖民地与英国的仇恨情绪。

②:自由之子

塞缪尔创立了自由之子,开始时一共连他就只有9个人。他们积极从事抗英地下活动,在反对印花税的武装暴动后,印花税法案的事件不断发酵,最终被废止,塞缪尔也被视为殖民地的英雄人物,他的自由之子不断壮大,逐渐演变成各地的民兵组织,最后才凝聚为打响列克星敦第一枪的武装力量。

③:列克星敦

在制造了波士顿倾茶事件以后,英国试图封锁波士顿港,查抄民兵武装,并且试图捉拿独立领军人物,是塞缪尔和汉考克领导的自由之子成功狙击英军,打响了革命的第一枪。

任何革命,第一枪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流血行动,这才能彻底的团结起殖民地人民。

3:约翰汉考克,革命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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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出钱也出人

约翰汉考克是当时的北美首富,任何税收对别人来说也许不大,到汉考克这里都是天文数字,因此他最有动力领导殖民地人民抗税。

于是汉考克支持塞缪尔的煽动,出钱给他办报社,建立自由之子。首富有钞能力,可以让一切活动都变得简单。

②:波士顿抗税

想让英国取消印花税,那可不是一些暴力活动和外交斡旋就可以办到的。汉考克利用他巨大的商业影响力,影响伦敦的合作伙伴,波士顿当地的议会,当地的官员和老百姓多重势力共同抗税,让英国在实质上难以收税。

随后的汤森法案,税务官收取贸易税与殖民地产生的冲突,导火索就是因为汉考克因走私被抓,汉考克的人开始有组织的攻击总督及当地行政机构。

③:大陆会议

在波士顿举行的第一次大陆会议,汉考克就是东道主,是他张罗起十三州殖民地的代表。在北美独立之前,汉考克作为大陆议会的主席,就是实际上的美国首脑。

战时首脑可不简单,在军队里华盛顿虽然是总指挥,但没有议会的协助则完全施展不开,虽然汉考克也想当大陆军的总司令,但是华盛顿当选后,汉考克却鼎立支持。

 二:建国国父

革命是摧毁旧制度,但是建国是建立新制度,这两件事有本质的区别。在建立美国这件事上,华盛顿,杰斐逊和富兰克林被公认为开国三杰。

1:乔治华盛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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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打仗算不上厉害,可以说刚开始屡战屡败,一部分来源于他的作战经验和久经沙场的英军统帅不能比,另一部分因为临时组建的民兵水平太差。

也许别人领兵最终也能取得独立战争的胜利,但是独立后的美国也许会出现一位独裁者,就像当时世界上的所有其他国家一样,就像克伦威尔一样。

理解华盛顿为什么不称帝,可以分析到几层意思。

①:华盛顿主观上支持共和,的确高风亮节,心甘情愿为革命出力,而美国的独立本身就是对他最大的犒赏。

而且华盛顿更看重自己的名誉,克伦威尔千夫所指,华盛顿不想步其后尘。但这只是对华盛顿不称帝最简单的认识。

②:在整整8年独立战争中,大陆会议一直紧盯着华盛顿,小心翼翼的给予兵权和后勤,提防着任何企图独裁的野心。

那帮大陆会议的代表,个个都是人中龙凤,论能力是只比华盛顿强不比他差。也经常有各种流言蜚语预测华盛顿是否有成为第二个克伦威尔的可能性,这都让华盛顿如芒在背,不敢有丝毫野望。

③:教科书上只写华盛顿是回家务农,可没提华盛顿在弗吉尼亚可是拥有大片土地和高达600名奴隶的大富豪,论生活舒适度与帝王无益。生活优渥又没有压力,为何要克险犯难去做独裁者。

④:国会那些人水平都很高,谁都不服谁,即便华盛顿手握重兵解散各州议会,没有高端人才的广泛支持,也是难以持久。

⑤:如果我们想到华盛顿想独裁的障碍这么多,也许解甲归田才是唯一的可能吧。实际上独立战争一结束,大陆军的军官们就苦于各州踢皮球拖欠军饷,已经组织起来要推举独裁者了,他们都寄希望于华盛顿,华盛顿只要顺水推舟就可以黄袍加身。

但是华盛顿坚决的拒绝了,军官团得到明确的反对后,企图抛开华盛顿自己干。这时候华盛顿只能亲自出面,压制住了军官的哗变,并且想办法给各州议会施压筹集到军饷,才让大陆军和平退伍。

如果不是华盛顿定海神针的作用,恐怕这美国独立后,必然掀起内战,就如我朝当年。

2:托马斯杰斐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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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斐逊被称为美国智商最高的总统,当世奇才。美国之所以能够建立起一个三权分立自由民主的国家,杰斐逊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①:自由民主的旗帜,起草独立宣言

当美国起草独立宣言的时候,亚当斯为了南方的支持,推举5人组中年纪最轻的杰斐逊作为起草者,虽然说亚当斯是顾全大局,但是有这个能力和资历被选中,而其他人没有意见,足可说明杰斐逊在自由平等观念上的理论基础得到一致认可。

美国的独立不仅是上层精英的利益,更需要得到所有底层人民的支持。而贯彻自由平等的理念,成为当时全世界的道德制高点,是对自由平等的向往,促成了美国人民的团结。亚当斯领导了殖民地的精英支持独立,而杰斐逊促成了殖民地普通民众的团结。

②:对国家权力扩张的制衡

联邦党看重有效政府,希望通过中央集权来改良社会,华盛顿虽然没有党派,但是从本质上说,更接近联邦党。有了华盛顿的支持,联邦党如日中天,在建国后的前12年中,牢牢把持着白宫。

建国时的美国,内忧外患,急需中央集权的高效行政。如果联邦党再往前迈一步,很可能滑向更为专制的政府形式,而杰斐逊创立的更强调民权,更信奉州权至上的共和党,压制住了政府权利扩张的趋势,为整个美国政府的分权定了调子,直到二战以后,中央政府权力才得到长足提高。

③:弗吉尼亚王朝

杰斐逊入主白宫,联邦党换成了共和党,这是全世界首次和平的政党交接。这8年中,政治对手联邦党已经逐渐解体,所有人都支持他继续连任,在这种情况下,他说华盛顿只做两届,只是一个开始,从他开始,要将总统只任两届形成惯例。

这总统任期内,杰斐逊最大的政绩是完成了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使美国的国土扩大了一倍,他培养了自己的政治接班人,麦迪逊,门罗,让未来整整16年的白宫,政治稳定国家繁荣。

3:本杰明富兰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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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开始是保王党,并没有约翰亚当斯那些人那么想要独立,毕竟日不落帝国荣耀全球,从情感上和利益上,独立的美国必然经受短期的痛苦。所以虽然富兰克林也为美国独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更重要的是对建设这个国家的贡献。

①:国家象征

富兰克林是整个欧洲知名度最高的美国人,他是研究电学的先驱,被英国授予皇家学会院士,他是著名作家,他的穷查理年鉴是殖民地人民除了圣经以外发行量最大的书。他的风趣幽默和平易近人,征服了法国的上流社会,成为当时的全民偶像。

对于新建立的美国来说,外交上要想获得全世界情感的广泛认可,就需要有一个象征性的人物,而这个人,就是富兰克林。

②:精神领袖

富兰克林是所有国父的长辈,要论对于自由民主的宣传,富兰克林远早于杰斐逊,要论从政资历,富兰克林也早于亚当斯,论财富,富兰克林是完全从一穷二白通过自己努力实现财务自由的,这比那些继承财富的国父们更能代表美国梦。要论名气影响力,富兰克林更是一骑绝尘,享誉海外,他的奋斗经历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美国人,他的励志鸡汤滋养着十三州殖民地人民。

美国在战后能组织起立宪会议,光靠年轻一辈的汉密尔顿使劲撺掇是不够的,还要两位大佬的支持,南边是华盛顿,而北边就是富兰克林,富兰克林点头了,就是民心所向。

③:老成谋国

富兰克林在独立战争打响之前,一直在英国斡旋,使得英国一开始并未对美强硬,在独立战争之中,富兰克林在法国争取法国援助,援美既是对英宣战,因此这不是件容易办到的工作。

这些都是独立战争期间富兰克林的外交贡献,在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最佳选择是和英国单独谈判,但是法国在北美也有自己的利益,如果抛下法国与英国和谈,无异于背弃盟友。

最后美国不但做到了与英国的单独谈判,还没有得罪法国,这基本上完全得益于富兰克林的外交智慧,以及多年在法国宫廷建立的友善关系,换做任何一个其他人,恐怕很可能是法国翻脸,不同意英美和谈的内容,酿成新的危机。

三:立宪国父

在美国独立之后,联盟形同瓦解,不仅国内各州以邻为壑,国际上也缺乏一致性,导致经济受到严重阻碍,英国也借故赖着不走。新成立的美利坚合众国亟需一部真正的国家宪法来替换松散的邦联条例,否则的话,新生的美国即将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

1: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天纵英才汉密尔顿,是华盛顿战时最优秀的副官,是华盛顿执政期间的政府大脑,是联邦党人的领袖,即使下野也遥控着中央政府的决策。他搭建的美国金融体系,领先了其他国父的认知整整20年,要说建国国父,汉密尔顿完全有资格跻身前列,只不过在这里,我只讨论他对宪法所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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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制宪会议的主要推手

汉密尔顿一手推动了制宪会议的召开,他来回奔波,先是邀请各州代表先来开联邦条例的修订会议,各州代表并非都是热衷参加,在汉密尔顿的推动下,各州才答应第二年到费城参加更正式的联邦条例修订会议,而这次会议让各州精英倾巢而出,将联邦修订会议变成了新宪法的起草会议。

而当时要召开修订宪法的会议可是冒着天下之大不韪的,如果没有华盛顿的支持,制宪会议就不可能获得广泛的支持,而汉密尔顿则是那个唯一劝得动华盛顿的人。

②:编写联邦党人文集

在新宪法被与会代表签署之后,还要拿到各州国会讨论通过,而纽约州成了最顽固的不能通过宪法的州,他们觉得自己是北方最大,人最多,经济最好的州,却要给小州妥协很多的权利,恕难接受。

而汉密尔顿邀请后来的第一任首席大法官约翰杰伊和宪法之父麦迪逊一同在纽约三大报纸撰写文章介绍新宪法的内容,国家统一的好处,以及如何通过三权分立保障自由民主。

汉密尔顿是主要的写手,要论将自己的思想放入别人脑袋的能力,汉密尔顿无出其右,据称就单位写作时间,汉密尔顿是最高产的人,他的思想会源源不断流淌出来,直到把人淹没,在他去世后,后人将他的各类著作整理成书一共有27卷之多。

最后这些文章汇聚成册,以《联邦党人文集》在当时发表,现在的译名是《联邦论》。成了美国继《独立宣言》《美国宪法》之后的第三本研究美国政治法律结构的必读书籍。

2:詹姆斯麦迪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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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推动制宪会议最重要的是汉密尔顿,而对于宪法形成本身来说,贡献最大的就是詹姆斯麦迪逊。

①:弗吉尼亚方案的设计者,三权分立的总设计师,宪法之父。

当时为了制定新的宪法,各州代表都要拿出自己的方案,其中最合适的方案,就会被拿来作为框架,而其他意见则在这个方案中修修补补达到左右州的妥协。

而这个最合适的方案,就是詹姆斯麦迪逊草拟的弗吉尼亚方案,后来的宪法起草就以此作为蓝本。

其中让美国之所以成为现在这个国家的三权分立原则,两院制,代表人团制,大法官终生制等都出自詹姆斯麦迪逊之手。

②:制宪会议记录者,

在长达3个多月的制宪会议中,为了做到绝对保密,防止代表们受到各种势力的影响和干扰,会议是禁止做记录的。

而唯一有权利做记录的,只能是书记员威廉杰克逊,由于会议本身高度紧张,因此书记员杰克逊表示,这项工作几乎要了他的命,即便如此,杰克逊所做的笔记还是过于简单,所以杰斐逊通过自己的会议和他的笔记,每天要把每个议员的发言在会后整理一遍。

可以想象,杰斐逊不仅作为代表在会上要据理力争,还要在会后完整的记录会议所有代表当天的发言,可以说不是常人所能够做到的。

没有这份详细的制宪会议记录,后人就不能设身处地的将自己代入到那个时代中来理性分析代表们当时所做决策的原因。

人类历史中,从来没有用这样一种文明的方式来决定一个国家应该以怎样一种规则来生活,而制宪会议记录,让后人有了学习的模板。

 ③:宪法权利法案制定者

宪法制定后,有很多人质疑其中缺乏对人权保障的条款,所以各州迟迟不能通过对宪法的投票。

虽然联邦党和反联邦党人都支持人权保障,但是不支持制定权利法案的人主要反对的是用文字明确这些权利之后,那些没被明确的权利就会被剥夺。

最终在各方充分的意见交换后,连一开始不支持权利法案的麦迪逊,也转而支持出台权利法案,“虽然我们没办法给予人民所有的权利,但是我们一定要给予我们所能给的”。

当时的麦迪逊已经被选为联邦众议员领袖,他的支持下,权利法案才能在众议员被通过,是他亲自执笔起草权利法案最初的条款。可以说没有麦迪逊,也许美国宪法最终会被通过,但是权利法案就不一定能产生。

3:约翰马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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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当斯总统离任前,提名了约翰马歇尔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马歇尔之前,最高法院类似于巡回法院,在全美做巡回审判,大法官们常年出差,干的都是辛苦活。由于各州有各州的法律,最高法院的工作并不比地方法院更高级。

美国法院从不主动解释法律,只有当有人起诉至最高法院时,最高法院通过判案,将自己的意志传达出来,才算是解释了法律。可以说每一次审判都是在续写法律,就是对法律的骨架赋予鲜活的生命。

在马歇尔任期,联邦最高法院一共发表了 1106 份判决书,马歇尔本人撰写了其中的 519 份。在 62个涉及到宪法的案件中,他撰写了 36 份判决书,虽然马歇尔不像汉密尔顿和麦迪逊那样,是公认的宪法之父。但马歇尔是通过判例解释宪法,让高深莫测的美国宪法条文,成为了政府和百姓共同遵守的准则。

最高法院通过涉及宪法的案件审判,使得行政权无法干涉司法权,真正做到了司法独立,这在人类历史上可谓头一次,马歇尔在任整整34年,历经7位总统,彻底巩固了美国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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