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传习录》【97】

2017-03-06 华杉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必有事焉,一定是有具体事,在从事具体事,而不预期其效验,(正,是预期其效果)只是勿忘勿助,不拔苗助长。

【来书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此为学者吃紧立教,俾务躬行则可。若真谓行即是知,恐其专求本心,遂遗物理,必有暗而不达之处,抑岂圣门知行并进之成法哉?”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即如来书所云“知食乃食”等说可见,前已略言之矣。此虽吃紧救弊而发,然知行之体本来加是,非以己意抑扬其间,姑为是说,以苟一时之效者也。

“专求本心,遂遗物理”,此盖失其本心者也。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邪?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邪?晦庵谓“人之所以为学者,心与理而已,心虽主乎一身而实管乎天下之理,理虽散在万事而实不外乎一人之心”,是其一分一合之间,而未免已启学者心理为二之弊。此后世所以有“专求本心,遂遗物理”之患。正由不知心即理耳。夫外心以求物理,是以有暗而不达之处,此告子义外之说,孟子所以谓之不知义也。心一而已,以其全体恻怛而言谓之仁,以其得宜而言谓之义,以其条理而言谓之理。不可外心以求仁,不可外心以求义,独可外心以求理乎?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吾子又何疑乎!】

你来信说:“要得真知,必须要有行动实践。没有行动实践,就不能说是真知,这是告诫学者要切实躬行。我觉得,您的知行合一之说,说到这个程度就可以了。如果您非要说行就是知,那恐怕就有点过了,误导学者专求本心,而忽视了事物的道理,必然会有不明白,也不理解的地方,这难道是圣人制定的知行并进的既定方法吗?”

知达到真切笃实之处就是行,行达到明觉精察的境界就是知。知行工夫本来是分不开的,只因为后世学者分成两截用功,失去了知行的本体,所以才有知行合一,知行并进之说。真知就是实践,没有实践,就没有真知。就像你信中说的“知道是食物,然后才去吃它”的例子,前面已经讲解过了。这虽然是补救时弊才这么说的,但知行的本然状态就是如此,并非出于自己的私意,故意立说,来达到一时的目的效果。

至于你说的“专注于探求自己的本心,而不顾事物的道理。”这种情况,恐怕正是失去了自己的本心了。事物的道理,正是在自己的心里,不在心外。在自己的心外去求事物的道理,那是求不来的。如果遗弃事物的道理去求本心,那本心又是什么东西呢?(王阳明的格物致知之说,就是在事事物物上格正自己的心,诚意正心。)心的本体就是性,性就是理,天命之谓性,天命在人身上叫性,在事物上就叫理。因此,有孝敬父母的心,就有孝敬父母的理,没有孝敬父母的心,就没有孝敬父母的理;有忠君之心,就有忠君之理,没有忠君之心,就没有忠诚之理。难道这道理在心外吗?朱熹说:“人所学习的东西,无非是心与理。心虽然主宰身体,而实际统管着天下万物之理,理虽然散见于万事万物之中,实际却只在人心之中。”在这讲述心和理,一分一合之间,难免误导后学者将心和理分为两边来看了。才有了后世所谓“专注于本心,丢失了事物的道理”的毛病,这正是因为不知道心就是理。在心外探求理,才会有不明白,不理解的问题,这正是告子“以义为外”的说法,也是孟子为什么说告子不懂得义。

孟子对告子这段批评,在《孟子》里。告子说:“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就批评道:“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因为认为义在身外,所以做事风格就是“义袭而取”,去干一件义的事,要取得某项成果;认为义在身内,做事风格就是“集义而生”,无时无刻不义。如果你在心外求一个义的道理,做一件哪怕大仁大义的事,但“行有不慊于心,则馁矣。”有一件事内心有愧,你的气就馁了。一定是义在心内,“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必有事焉,一定是有具体事,在从事具体事,而不预期其效验,(正,是预期其效果)只是勿忘勿助,不拔苗助长。

王阳明接着说:心就是一个整体,就其全然充实着恻隐之心而言就是仁,就其处事无不得宜而言就是义‘就其条理清晰而言就是理。孟子说,不能向心外求义,难道能向心外求理吗?向心外求理,就是将知和行弄成两件事了。向心中求理,正是圣人之学知行合一的教诲,你还有什么好疑惑的呢?

你可能感兴趣的:(王阳明《传习录》【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