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西方现代思想讲义》(十三)

对个人自由主义的发难首先来自可能是中国人最熟悉的当代哲学家桑德尔教授。几年前风靡全网的哈佛公开课《公平》的主理人正是桑德尔。公开课与视频赛中的桑德尔教授风格包容、语言沉稳,像一个稳健的船长,带领满满一个剧场的同学披荆斩浪,探寻公平一词的真谛。但在哲学学术舞台上,桑德尔的观点却有石破天惊的颠覆感。

桑德尔的立论来自一个看似自明的问题:什么是个人。这问题是个人自由主义的根基与七寸,在个人自由主义学者的体系中,它像神学时代地球就是宇宙中心那样不证自明,毕竟没有独立的个人,又哪来什么个人自由呢。但桑德尔却慧目如炬,看破了这件看似牢不可破的新衣:现实中,并没有像“原子”那样孤立的个人存活在社会中。每个人从降生开始,就生活在一个社群(community)之中,受社群影响,被社群塑造,用社群的视角讲述自我的故事。先有社群,后有个体,因此个人的选择都是社群潜移默化的结果,个人的义务也是社群给定的。如罗尔斯描述的“无知之幕”后的脱离社会的原子化个人根本不存在,而既然他们不存在,为他们的自由、公平的论证与实践,就必须重新找寻根基。

西方自由主义于是地动山摇。

以桑德尔为代表的社群主义者把自由主义的范畴进行了极大的推广与丰富,而其出发点正是人乃社群产物。这在一方面拉了自由主义一把,帮它应对了一些棘手的悖论。比如,如果认为个人的自由是至高无上不容侵犯的,那么后代和战败国是否应该为战争战犯的祖辈们背负起责任?道德感和政治正确似乎都指向“当然”,可事实上,如果答案为肯定,人就需要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负责(很多战犯的后代,可能根本不认识自己的战犯祖先),这符合自由主义精神吗?桑德尔说,符合。因为虽然他们可能和自己的祖辈毫无个人瓜葛,但他们却成长于同一个国度,共享同一种文化,在同一个社群之内连贯地述说着自己的故事。这样的天然绑定让每个自由的个体在某种程度上必须为社群内其他人的行为承担起道义责任。每个人都是社群的组成一员,与此同时,社群也是每个人的内在身份,它犯了错,就是你犯了错,于是你必须道歉。

不过,社群主义也有本身的问题。社群主义者认为,社群才能滋养出社群中的个体,可近年来,无论中外,都能明显觉察到有越来越多的“孤立的自我”正飘荡在四周,他们脱离社会,远离原来的社群,越来越接近“原子化”的生存。难道说,社群主义“先有社群,后有个体”的主张错了?的确存在着大批的不依靠任何社群而存在的个体吗?

对于此,给出巧妙而深刻解答的哲学家是沃尔泽。我们明天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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