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运动职业化弊大于利

运动职业化弊大于利

我方观点认为运动职业化是弊大于利的。运动是指人类发展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有意识地对自己身体素质的培训的各种活动。运动职业化是指运动向职业体育发展的过程,而职业体育是指商业化,市场化了的营业性的体育活动,运动员以运动训练目标作为运动训练的发端,赖之以谋生。而我方对于职业运动化利弊比较的标准就是是否提高了国民体育水平和健康素质。

第一:从个人层面:职业运动员普遍会面临身体伤病,就业面小,谋生困难等困境。长期接受高强度训练,运动员的膝,腰,踝,大腿,肩等部位的肌肉和肌腱,韧带关节等组织普遍会出现损伤,且受伤具有规律性,多数以不完全性愈合再生愈合为主。我国体育正遭受着阵痛,大部分职业运动员很小开始接受专业技能训练,文化知识吸收较少,学历水平偏低,就业面较小,就业较困难,同时由于社会化程度较低,较难以适应社会。而且目前退役运动员人数相当于在役运动员的50%,每省平均安置率仅为43%,在少量的就业安置中,从事体育工作的也仅占29.5%。

第二,在社会层面:国家投入倾向竞技体育,所带动的运动职业化大大降低了全民对体育的参与度。竞技体育垄断在职业运动员手里,全民参与高规格赛事受到制约,体育资源也得不到普遍使用。人民体育运动参与意识下降,反而不能促使全民体育水平的提高。运动职业化与运动国民化相对立,我们不否认竞技体育带来了很多利处,但如果只是这些华丽的外表和形象却掩盖了国民体育的积极性,参与性,,那利虽存在,其弊甚矣。

第三,在国家层面:国家投入性价比低,投入与产出失衡。职业运动占据了大量资源,在物质上全民体育就受到了限制。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运动员的训练,生活,医疗上,而换来的是少量不能代表全民运动水平的奖牌,一点民族骄傲感和运动员的一身伤痛。根据中央文件,我们把全民健身上升到了国家战略,但职业运动推行多年以来,全民身体素质偏低,体育参与性低,责任感差。这就说明了运动职业化所带来的社会效益低,投入产出失衡。

综上,我们认为运动职业化会使运动员个人身体受到不可逆的损伤,而且运动员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同时也会在社会层面造成普通民众的体育参与度下降,失业造成的社会隐患增多。更在国家层面体现出了投入产出失衡,国家资源的非最大利用。所以运动职业化是弊大于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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