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九章

道德经第十九章

原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译文: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

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

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

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

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在这一章里老子告诉我们,圣智、仁义与巧智三者,是绝对不能鼓励的,这样做就会与“道”相背离,招致祸端。恢复人的自然本性的观点,是本章所阐述的重点。他认为“圣”、“智”产生法制巧诈,用法制巧诈治国,便成为扰民的“有为”之政。抛弃这种扰民的政举,人民就可以得到切实的利益。

人类的历史是不能倒转的,没有思想,还叫人吗?老子的这一思想,在今天的社会生活中,是不可理解的。或许是我的认识还不够。

有人从小聪明角度去理解老子的这个思想,认为事物是复杂的,不顾客观实际,一味循着自己的思路去考虑问题,卖弄点小聪明,是愚人的行为,是招灾引祸的根源。

我认为老子在这里恰恰讲的是大聪明,岂是难得糊涂可以解释的。站在今天人类历史发展的基础上,我无法理解这个思想,或许明天的智慧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或许是老子从一个极端在向我们阐明一个真理?

                                              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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