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河

    我常觉得我与一中之间有着宿命的味道:我的家就在一中附近,从初中到高中这六年都是在一中度过,今年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毕业,以免费师范生的身份回到了这里工作。

    仿佛这座校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等至耳顺之年。它等待我出生,等待我长大,然后见证我在最美的年纪遇见楚河。

    刚收拾完行李便去往一中,从北门进来首先就到了操场。望着偌大的的操场,踩在熟悉的跑道上,心里涌上一股重逢的喜悦。

    我已经很久不跑步了。原本总是习惯于一个人跑步,后来出现过那么一个人,在你们擦肩而过的某个瞬间,你忽然从中感受到了不可名状妙趣横生的快乐,于是你把这份功劳归功于那人所有。可是在某一天,你仍旧满心欢喜地去跑步,踏上跑道的刹那,你忽然想起那个人已经不在。于是我开始质疑跑步的意义,开始感到失落和恐慌,皆因跑步令我回想起许多痛苦的东西,尽管其中伴随着一个暗生情愫的女孩幸福的蜜意,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逃避。

    一个足球滚至我的身旁,我蹲下身拾起球,在抬起头的霎那,我像给针扎了一下,浑身一颤。

    迎面朝我而来一个男生,可是他长得真像楚河,从眉目到身形,无一不像极了楚河。在晚霞的晕染下,恍惚间我竟觉得他就是楚河!可理智终究占了上风。

    他只是有礼的说了声:“不好意思。”接着迅疾地从我眼前划过,捡起球便迅疾地回到球场。

    再说他的颈间也没有系着根黑色的绳;再说他套着长袜的左脚踝里也不像是系着带有月牙形狗牙的红绳的样子;再说他的左眉处也没有一道疤痕;再说他的左手小拇指也没有因畸形而弯曲;再说人死又怎会复生?世上根本不可能再有第二个楚河了。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染上跑步的习惯的,也许它来源于我的另一个习惯。我是咬碎了牙也无法坚持每天六点准时起床,尽管这是在调了三个闹钟的情况下,面对我的生物钟它们也显得爱莫能助。那时候我们不用早操,也没有跑操,但6:50学生会的人会准时到访教室清点人数。虽然家与学校离的近,但那只是客观层面的感受。为了不让班级量化分被扣,为了不让自己被罚跑十圈,我只好跑着上学。初中三年我都是这么跑过来的,有时瞧着自己一米七的身高,不免有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庆幸在里头。

    但总之跑步这个习惯是建立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那天恰是放暑假过后的第二天,自习完的自己奔跑在操场上,迎着光与热,无限的循环着一圈又一圈。忽然一个足球撞向我,我被迫停下愣愣地朝四周望去。本想回头去捡球,却忽然看见一个陌生的男生朝自己跑来。大树下,破碎的阳光星星点点洒在他额前的刘海和茁壮的胸脯上。他带着窘迫的笑容,却露出一排好看的牙齿和深邃的梨涡。小心翼翼的说道:“那个对不起,没伤到你吧?”说完便把球踢回球场。他踢得那么从容,那么飘逸。回过头面对我时,还是那个笑容,令人如沐春风。而我则被他的倏然降临搞得心神恍惚手足无措,全然没有了跑下去的念想。

    那时的我对男生对爱情都还未了解,不知道与这两者纠缠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

    第二天,我照常自习完去跑步。我却时不时的瞄向足球场,心头竟有些企盼,企盼在人群中能够捕捉到他的身影,企盼他还会不小心把足球踢向自己,企盼依然能够见到他。

    跑完步后,我伏在栏杆上故作放松,实则悄悄地朝他所在的方向望去。任其矫健的身影自由的穿梭于我的眼中。

    我多希望我们能够相识,一起跑步,然后在栏杆上谈话,谈得融洽而且热烈。最后挥挥手告别,期待着第二天的相遇与重逢。

    除了生理期和雨天,此后的40多天里,跑步从未间断,于我而言它更像一场无言的重逢,见到了想见的人,重复着昨天的欢愉,就这么日复一日,不知倦怠。有时他恰巧也在跑步,他跑起来,浑身的肌肤像波浪一样滚动,像旗帜一般飘展。壮硕的身形被风塑造出昂扬热烈的模样。

    于是我开始有了新的企盼,望着他越跑越远直至消失,我便企盼他重新出现的时候,企盼彼此擦肩而过时激起的风,里头总能迎来他身上特殊的气味。我一直在企盼能够引起他的注意,企盼他能够给我一次机会,一次让我们目光邂逅的机会;企盼他能够对我再次展露那个笑容。但始终都未能如愿,难不成是我奢望过多?

    偶尔也会碰着他们不用训练的时候,那时远眺着偌大的操场,我头一回感到前所未有的惆怅和落寞。

    慢慢地我发现,随着跑步次数的增多,每一次当我跑完时,仿佛有一小部分的自我被偷走了,感觉我变得越来越不像原本的自己。但自己又心甘情愿的深陷其中,不愿自拔。

    夜晚入睡前,我在心中盘问自己,那么在意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因为披着一见钟情的皮囊下所谓的见色起意吗?可是他的长相是如此的普通,一副标准儋州男生的面孔,置身于人群中也不会引来特别的注意。难不成是因为他的身形吗?乍一看他的身高的确不止有一米八,怎么说这好像也算其中的原因之一。还因为什么呢?我想还因为那个笑容吧,好像很久都没人对我这么笑过了,那么真实,那么干净,那么清澈。还因为爱情的影子在隐约的晃动,那影子将长久的在我心里晃动,给往后的日子带来幸福也带来痛苦,但最终还是带来绝望。它正如颗火苗,俨然在我心底燃起了燎原之势。

    转眼便来到高二,我选文进了其中一个尖子班。他是理,因为学校有明确规定:体育生学理,艺术生学文。

    那时学校将敏学楼里每个教室的走廊外都种植上了三角梅,我们班有个胖胖的男生特别爱养花,他把家里种的月季,杜鹃,多肉,雏菊什么的统统都搬来了走廊上,顿时我们教室外一片姹紫嫣红,也吸引来了隔壁班女生的驻足观赏。所以每到课间时,走廊外总是挤满了前来赏花的女生。碰到出去浇花的小胖同学时,总会以一种伪善的温柔的口吻对他说:“同学,你的花真漂亮,可以送我一盆吗?”他每每都经受不住这狂蜂浪蝶般的调戏,羞红了脸,继而躲回教室里。

    楚河的教室就在对面,有时我们会因着打水的缘故在走廊上碰到过几回,可他总是目不斜视的走过去,目光严峻而凌厉。我只好无奈地将目光从他远去的背影上挪开,瞧见枯败在地上的花朵,迎着凉风无力的颤抖,像是在哀求,又像是在探寻。哀求生命里消殒的悲声戛止吗?探寻重回光明与美丽的怀抱的出路吗?明明深知生命的残酷,又何苦执着于对它的热爱。一切皆是如此不堪!

    我抓起地上的枯花,狠狠地将他们一把摔回盆土里。瞻仰着上头夺目的美丽,绝望的安息吧。我在心里幸灾乐祸地默哀道。

    我多希望他能够停下,看着那些花,笑着问我:“这些花是你种的吗?真漂亮。”可是一次也没有,一次都未能如愿。难不成是我奢望过多?

    那时我的QQ里有个名为“儋州一中表白墙”的好友,每天都会有许多匿名表白信从他的空间里涌出。每当瞧见别人字字饱含深情的言语时,遗憾和不幸顷刻便缱绻上我的心头来。

    遗憾的是,我没能拥有一手好文笔,能够肆意地舞文挥墨,轰轰烈烈的表达出我那微不足道的心喜。于是我开始去阅读书籍,最近喜欢上了张爱玲的作品,有时不免好奇胡兰成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奇人?竟能让张爱玲写出“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竟能让张爱玲这枝我行我素,高傲孤芳的玫瑰,肯弯下挺直的腰肢,卸下凌驾于柔情之上的荆棘,只为能够将芳香停驻在他的鼻畔,只为换来他指尖垂怜下的一抹温柔。

    不幸的是,他的青春里早已住进了对的人。

    那是一个繁星烁烁的夜晚,在操场上跑步的路途中,不时看见几对轻偎低傍的“爱情鸟”。一个老师牵着他的孩子路过,那小孩指着上头的星空奶声奶气的问道:“爸爸,上面那几颗星星是什么呀?”他爸回答道:“如果连起来像一个调羹呢,就是北斗星。”小孩惊呼道:“爸爸你快看,那颗大狼星!”说完便稚拙的学起狼嚎来。

    我从后门回去时,不小心瞥见一对爱情鸟相拥在栏杆上,我几乎是在心里惊叫了一声。以往那些人总是在大树下的石凳上,或者步行于昏暗的跑道上,靠着精力和甜言蜜语呵护维持着他们那段见不得光的爱情。直到校警来巡逻,才依依不舍的作鸟兽散尽。可眼前这两个人却有些标新立异,在明晃晃的路灯下明目张胆地拥抱在一起。

    很早之前听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中出女神,二中出男神,三中出流氓。现在看来,第一句话所言非虚。那个女生的脸蛋在灯光的矫饰下是如此的美丽,那份溢满而出的美是不属于任何浯言形容下的产物的。男生只给人留下高大的背影,但当我看清他左脚踝处系着的那根带有月牙形狗牙的红绳时,朦胧的夜色遮掩下的一切谜团,转瞬间都不攻自破了。

    我呆呆的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像颗荒谬的星星,自命不凡的以为能够在他的世界里长久闪烁,到头才发觉自己仅是个不必要的存在。女孩像是感受到了什么,睁开眼便看见了下边的我,轻轻地惊呼出声。我赶忙转过身,头也不回地逃掉了。

    从学校到家要经过一条乌漆墨黑的小巷,因此在小巷的拐角处要注意绕开走。但此刻的我已无心顾及这些,一路走来我的心先是一片空白,紧接着便被那个女生的样子挤满,脑海里一帧又一帧放映的全是两人拥抱的画面。她睁开眼的瞬间,那双明眸善睐的眼睛,在灯光下恬静的脸蛋和甜软的唇;她的眼、鼻、脸、唇、身幻织着她的美丽,我身处于这份美的光辉下,感觉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不置可否的自卑。它肆意妄为的敲落我的眼泪——这正是他来这世上的使命。

    我沿着墙壁走,在拐角处,一束刺眼的光倏然打在我的眼前,我打了一个寒噤,脚像钉住了似的一步也跨不开去,我感觉到脑海中被涂抹上一片空白。我看成那是束车灯,也看成本莎芭女神降临的神光。结果那束光只是来自于一个年迈老人手里的手电筒。

    我驱动心惊肉跳的身躯,迈开腿快步朝巷尾走去,走着走着忽然身旁砰訇一个巨响,我被吓出一身冷汗。抬头往上看,心想许是某户缺德人家丢出来的垃圾。我干脆跑了起来,就在通过巷口时,脚底踩上了一团软踏踏的东西,借着外头稀薄的光,像是只被车碾死的老鼠。

    我失魂落魄地走着,踢着面前的碎石,忽然一股冰冷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委顿的心中,仿佛有无数把刀在里头割着,刺辣辣的疼,这一刻缠绵悱恻的感觉我终生难忘。于是我又开始落起泪来,心想决不能回家去,否则让伯母瞧见我通红的眼睛和凌乱的头发,以她泼辣的性格,肯定先将我数落一番,接下来一定会逼问我造成这番模样的缘由,到时我那份见不得光的感情恐怕不得不被她剥皮抽筋。

    镜片被泪水打湿,我艰难地仰起头,透过濡湿的镜片,遥望见上头朦胧的星空,一颗很亮的星星在朦胧的闪烁。

    我觉得自己就像朵破碎的花,羡慕着围绕在那颗星星四周的星星,羡慕着那份万众瞩目永恒的美丽和璀璨。

    真正的自卑便在于此,深明一眼万年的大义,也知晓一厢情愿的卑怵。自身既亳无半分美艳的资本,也缺失拔尖的成绩加以内衬,却滥用自身的青春学着东施效颦,不自量力。最后留给自己的不过是溃不成军的生活,他潇洒闯荡半生,归来仍是袂襟翩翩的少年,而自己余生辗转,到最后却沦为了情爱里的乞丐。在一厢情愿里只有贱没有爱,纵使我把自己低到尘埃里,也绝对不可能生根发芽,更别说开花结果。于我而言,他是云端之上的彩虹,万般绚烂,而我只是他卑微的朝圣者。有时青春里的倾慕就是这样脆弱不堪到有始无终的东西。

    此后我便再也不怎么去操场跑步,就算要跑步,我也是绕着校道跑,我也不敢再去赏那些花,打水时也要跑到一楼去,我在试图断绝所有与楚河相遇的可能,试图抹掉那段与楚河有关的记忆,我无法证明自己对他喜欢得深切,但我知道过去自己自作多情的愚浅早已给他带来麻烦,我们之间就好像隔着深山巨谷,穷冬烈风。

    可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时,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看向那些花,还是会不由自主的幻想起一些永不可能属于自己的东西。每当有人经过时,还是会不由自主地抬头看看来者是谁,这样的“条件反射”皆因过去对楚河深切的心喜。这是保留,亦是退让。

    本以为自己已大病初愈,可在见到楚河的那刻起,并注定了自己病入膏肓且溃不成军。

    直到校运会,那天下着蒙蒙细雨,像滴淌不尽的泪水,我惊愕的看着眼前正在跑道上做准备的楚河,听着播音员准确无误地念出他的名字,耳畔不停地涌进为他加油呐喊的助威声,心里像是有一些东西在坍塌,又好像某些枯死的东西被点燃。随着裁判员一声枪响,他便如支离弦的箭冲出。

    我试图不去想,不去念,不去看,可再怎么装聋作哑,也抵挡不住那千军万马般直指内心的情柔。

    此时此刻的我,再也抑制不住那盈余的冲动,奋不顾身的挺进拥挤的人潮中去。这时那股不服输的劲便涌了上来,我拼命挤到人群中的最前头。隔着冰凉的栏杆,把这么长久以来对他所有的心动都藏进那一句句声嘶力竭的呐喊声中。此时此刻,我再也不想在他面前躲着,闪着,避着,瞒着。我终于将那个憔怜的自己连同那份凄荒的喜欢,一丝一缕,一咎一片地层层剥离,裸露在那个细绵的雨天里,里头刻烙的尽是有关你的悲欢喜乐。

    我也想得到一些真真正正属于自己的东西!让它们永恒美丽的安存于自己短暂的生命,像星星一样长久闪烁……

    空以待君入,奈何君不知。悲从君中来,喜探君笑颜。只愿韶光白马处,灯火三千,从此隆冬春夏,赛马采荷收桂煮酒,皆有君与共。

    霏霏的毛雨默然洒在我脸上,引起湿润,冰凉的感觉。在欲渐模糊的视野里,我仍旧奋不顾身的为他加油,直到耳边响起欢呼声。我近乎瘫软在湿冷的栏杆上,身子的冰冷夹杂着喉咙深处的躁热,提醒着我终于干了件了不起的事,嘴角情不自禁地扯开了一抹笑意。我迫切地想看看他胜利的笑容,那个我梦寐良久的笑容,那个明朗又清澈,在某个风轻云淡的下午只属于我的笑容。

    可我没敢再多看他一眼,我艰难的直起身子,转瞬便钻入涌动的人海中。发觉眼梢深沉地搽上一抹凉,也不知那是从鬓发间滑落的一滴雨珠,还是感知到心底的某束光黯淡下去明白你我间不过为悲凉的安宁而幻化出一颗痛彻的泪。

    经过十年的教育,我对老师留住了一个偏见:他们是高高在上的指挥者,我们只能循规蹈矩的接受。

    分文理后,新的语文老师便完全打破了这种偏见,她已将近不惑之年,却仍保留着那颗少女般通透的心,清新而自然。她特别爱看书,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她看过的书比我吃过的饭还要多。对于每堂课,她都有自己的想法,从来不按教案上写的来走。那天我们复习到《诗经》中的《氓》,接着她便讲出自身对爱情的看法,还给我们讲述了关于自己的初恋。

    语文老师总是特别的爱笑,那笑容里不含一丝尘滓,可当她提起那个男生,那段喜悲参半的时光时,却笑的如此特别,天真,幸福,美丽。那双顾盼生姿的眼睛里,闪烁着深情的光芒。

    “说来很有意思啊,我发现我与26这个数字挺有缘的。我记得我高考的座位号是26号,然后他又总爱穿着26号球服,我又是在26岁结婚,生我女儿那天又是26号,真的挺有意思的。为了他,你真的会改变许多,他喜欢什么,你会试着想要去了解。后来我真的学会了打篮球,现在我可是我们学校教师职工篮球队的队长啊!”我们不由得为她响起充满敬意的掌声。

    “爱情作为生命的一部分,而恋爱则是爱情不可或缺的部分,欢喜即是恋爱的必然结果。人生多的是什么?念而不见,爱而不得。但正也是爱——”她没继续说下去,而是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洋洋洒洒的写下——成就了彼此的余生,成就了柴米油盐下那段清贫又深情的岁月,也成就了最好的,她没继续写下去,而是在“最好的”后面划下一条横线,“这个你们来填。”

    于是大家纷纷各抒己见,我心里的答案是:我们。

    “不过初恋的结果一般都是无疾而终,很少有人能够走到一起。”说完,老师收起架在讲台的双手,纤长的手指轻轻的贴合在一起,抿着唇淡淡的笑,目光却瞥向一边,里头的光亮蓦然黯淡下去。

    那天她身穿一件淡绿的纱裙,宛如一块温润的碧玉,虽只清清的一色,却又透尽了多少心酸和无奈。

    课后望着窗外掠过的一群飞鸟,我不由得唏嘘:她拼尽全力用自己的青春爱着的,呵护着的,关注着的26号,将来该是哪个女孩的青春啊。但我有些不了解语文老师在课上所说的一切,在我看来,这些东西就该像史铁生写的那样: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晚修她让科代表给我们安排了一篇题为“我心目中的男(女)朋友”的作文。

    我对着那个题目出神,我的第一感觉是写楚河,可我却在题目上矛盾纠结了起来,无从下笔。我心目中的男朋友,究竟该如何定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那类型,比如楚河,还是真真正正可以走到一起,从一而终的那个人,这仍是未知。

    楚河本令我才思泉涌,但在这之前,我已决心要忘掉他,可窗外每一盆花,我尚且知道珍爱;每一次相遇的时刻,包括那日在校运会上为他尽情呐喊的时刻,我都舍不得忘怀,更何况,这一个活生生在我生命中停泊许久的人,我又如何能在记忆里抹去。这简直是在自欺欺人。

    我想我缺失把楚河写进作文里的勇气,因为这令我想起了那个幸运又美丽的女生,我无法想象她那双明眸善睐的眼睛直视着我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将我心里的秘密看穿,尽管我有着同性相妒的本能,但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夺人所爱。这使我更加觉得愧疚而不知所措。

    说不好她已经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青春托付给了楚河,说不好他们一起经过了许多不为人知坎坷艰辛的路途,借助着星汉迢迢光阴漫漫爱的山高海深不可动摇。楚河的一切只呈现给他爱的人,而我那渺小的喜欢压根分文不值。

   

    正好到了放寒假的时候,那个下午我听说他们班要和四班打球赛,怀着一丝侥幸和期待,我还是去了。楚河果真也来了,他们班女生和四班的女生也来了,我开始感到心安理得的欣喜,却又忐忑不安地朝四周张望,我害怕那个女生的出现。

    我悄悄站在一棵凋零的枇杷树后面,看着他矫健的身影一次次精准的扣中篮网,听着他们班女生热情如火的尖叫声,我丝毫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并时不时朝四周瞧瞧。

    我紧紧怀揣着手里的矿泉水,看着他被替换下来休息,我很想把水递进他的手里,可看着面前队友早已准备好的矿泉水,我忽然感然一阵自作多情的失落和怅惘,全然失去了主动上前的勇气。就像课上面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当你满意的写下自己的观点,正准备举手时,却被他人抢先一步。结果你发现他回答的很全面,不仅囊括了自身的观点,还赢得同学们热烈的掌声。这时你忽然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庆幸自己没举手,否则此刻的自己该有多么难堪和多余。

    我忽然回想起语文老师在课上说的那些事 ,那个身穿26号球服的男孩,那个风轻云淡的下午,那个提着热水壶路过球场的女孩。一切皆不失为青春最深情的模样。

    整场球赛下来,那个女孩自始至终都从未出现。楚河他们班赢了,围观的人也都开始散尽,我正想离开,一片掉落的枇杷叶一下子遮住了我的双眼,待我再看清时,楚河已经脱去了上衣,轻轻地掸去身上的汗珠。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楚河的身体,坚实的骨架,壮硕的肌肉,健壮的身躯,曲线分明的腹肌,雄姿英发,宛如清晨照进窗内的暖阳,还有他那随着喝水的动作此起彼伏的喉结。我惊诧的愣在原地,顿时春心盎然。

    我在这世上安安稳稳活了十八年,终知何为食色性也。

    夜晚我做了一个有关楚河的梦:凉风轻轻拂动我的鬓发,我们轻柔地接吻,轻慢地褪去衣物。他掌控着雄浑的帆船缓缓驶进风平浪静的深港。在翻云覆雨间,任凭他把我的灵魂一点点的抽空,任由他跨宇处的力量,把我的一切都贴融进他的生命当中。如鹿慕溪水般,汨汨地舔舐身上泌出的细密的汗。疼痛随之袭来,可那炽暖的鼻息又好像一颗蜜意的糖,令我痴醉,令我心安。放下所有,尽情享受着鱼水交欢的乐趣,底下淡淡的绽开了一朵红花,煞是动人。

    我是打死也不愿从这梦里醒来,但我还是不得不挥挥手恋恋不舍的告别,以至于我醒来便“嘿嘿嘿”一直傻笑个不停,在餐桌吃午饭时又回想起那个梦,又忍不住“嘿嘿嘿”傻笑出声,伯母见状,皱眉问道:“你笑什么?”我赶紧给她露出一张灿烂的笑脸,回答道:“因为伯母你今天做的酱油鸭很好吃啊!”“好吃你就多吃点,猫吃的都比你多!”说完她便把一只鸭腿塞进我碗里,我瞧见她肥短的手指搞上了靓丽又旧俗艳的大红色指甲,无名指和中指指根处仍紧紧箍着两个金戒,不用猜都能心领神会的知道,这女人昨天肯定大赚了一笔,不然今天也不会亲自下厨。

    我夹起另一只鸭腿放她碗里,笑道:“那今天也祝你杠上开花。”她爽朗的笑出声,身上的赘肉随着笑声一颤一颤起来。

    我的伯母很胖,胖到怎样的程度呢?她坐下来时,完全没有脖子,你只能看见她脖子外长的密密麻麻的小疙瘩。内衣紧绷出一层肉,接着下面的赘肉便一层一层的堆叠下来。三年前成了寡妇,早些年生了对龙凤胎,可惜女孩夭折,男孩还算有出息,毕业出来不仅考上了公务员,还在海口安家立业。

    她生平有两大爱好,一是搓麻将,二是买彩票。一碰到节假日,从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十点,整个家都是铺天盖地的麻将声。她打麻将有个习惯,抽到胡的那块牌时,总要用尽全身肌肉的力气狠狠一把砸在桌面上,震耳欲聋,然后再气沉丹田的大喊一声:“胡了!”每每听到这样的声响,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她自摸了。

    儋州有种老女人,面对着年轻的女人,只要后者不是她自己生的,就要想方设法给她罪受。

    伯母是个数学老师,时不时总爱出些刁钻的数学题,并要求我限时完成。我肯定是完成不了,这便给了她宣泄不满的机会,不免唠唠叨叨说些尖酸刻薄的话,我也是左耳进右耳出,却像给人当面咳了口痰般难受。每次都要我去帮她买彩票,结果次次都不中奖,时间久了,她便老是对我埋怨道:“你看看,我就知道给你买肯定中不了,真是短面千刀哟!”她也爱经常拿来我的数学试卷检查,总爱对着上头一些错误捕风捉影,指桑骂槐。

    我本以为我要一直跟这肥婆娘生活下去,直到有一天我放学回到家,看见三伯坐在伯母的对面,两人面色凝重,刚才像是在争论些什么,见我进来却又都不做声了。三伯从口袋里抽出一烟来,伯母低头扭动着手上的金戒,我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

    其实我也能大概猜出个所以然来,这个家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大伯、父亲、三伯的名字,母亲在我还未记事起就离了婚,大伯三年前又死了,这家便只剩我和父亲还有伯母。三伯早些年中了头奖,结婚生子在了外头,四年前离了婚,要赔偿女方80万,约定四年后还清。此次前来,怕是想要搬回来住,再将外面的房子卖了。

    双方争执不下,晚上三伯又来闹,伯母也不是省油的灯,毕竟她上面有个大姐,天生不免要被大的欺负,下面又有个最不老实极其顽劣的弟弟,占去了父母的疼爱。在这种弱肉强食的情形下,不免养成泼辣有为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结果硬是生生将三伯给的十万翻了一倍。

    半个月后,三伯搬了进来,带着他的小老婆,以及他两个同父异母的儿子,还有满目银发的奶奶和患了痴呆的爷爷,顿时整个家变得熙熙攘攘人味十足起来。

 

    高考离我越来越近,我一度徘徊在前100名的尾巴,但近来几次模考,我一直都在稳步上升,从前100到前80再到前50,前30最后到前十。我发誓要成为一匹黑马,以最谦逊的模样招摇过市。每当看见自己的名字在光荣榜上一步步的往最前面靠,我越发渴望第一的位置,我想让楚河真真正正的认识我。将自己的名字立在最显眼的位置,以第一的姿态站上领奖台,让这个意气风发的少年认识这个喜欢了他三年的女孩。我既然毫无半分美艳的资本,但我便以拔尖的成绩彻底走进他的世界。

    期中考过后便迎来了家长会,班主任提前通知我,让我的家长上台发言,以往这个时候都是伯母去参会,每次回来都爱对我说些尖酸的话,说我不争气,不能让她作为家长代表上台风光风光,现在她有这个机会了,反倒搬走了。

    不巧我在家长会前两天发高烧,正好借此缘由拒绝班主任的要求,毕竟老师对待好学生不都会见风使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吃午饭时,三伯的小老婆对我说:“昨晚我经过怡心花园的十字路口,那里发生了一场车祸,死的好像是你们学校的。”我无奈地耸耸肩,淡淡道:“节哀顺变。”

    晚上我翻来覆去怎么都睡不着,胸口好像压着块重物一样难受,我起身开灯,打开手机想搜搜看这是不是传说中的鬼压床。

    QQ空间里的一则消息却引起了我的注意,具体内容我忘了,但里头的一句话却深深的穿缝进我的脑海里,终生难忘——经过确认,死者为本校高三13班的黎楚河同学。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是自己看走眼了,慌乱的戴上眼镜,嘴里不停地呢喃道:“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这怎么可能……”我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看得谨慎而胆怯,眼泪一滴接着一滴从面颊滑落,还没看到一半,手机便从我因绝望而颤抖的手心掉落。转眼间我的泪像小河一样流满了面颊,我再也抑制不住我悲痛欲绝的情感,剧烈的痛苦使我从头到脚都在哆嗦,使我像头搁浅的鱼,大口大口的喘息起来。

    我永远记得我们初次邂逅的那个下午,他小心翼翼地笑问道:“那个对不起,没伤到你吧?”倏忽之间,他怎么会不在了?这怎么可能?他才十九岁啊!我是怎么也无法将死这个字眼与楚河的生命联系在一起,可面对这个坚质的事实,我又不得不屈服。我用绝望的目光在所有的地方刻下恳求和希望,我想,或许我把它们刻到千遍万遍就会赢得死神的怜悯,把楚河还给这个美丽的世界。

    有那么一刻,我憎恨极了自己,我抓过眼镜狠命朝墙上砸去,将脸颊深深埋进被褥里,泣不成声。我恨自己为什么不能早一点变优秀,这样我就有十足的底气早些走进他的世界里,提醒他骑车多注意安全,这样或许可以带他逃脱死神的追捕,恨当初自己的自卑和懦弱,非要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难不成是我奢望过多?老天不忍心见他承受我猛烈的喜欢,于是便召来死神早早带他走了。莫非他来此世上只是为了受暗恋的惩罪,却不该拥有一个女孩美好的青春?为什么他就不能长命百岁?为什么就在我快要碰撞开一条成功之路时,他却离了这人世?他离我而去时才仅有十九岁啊!我哪有什么奢望!我只要他岁岁平安,只要这样我只想要这样!只要能这样就行了就够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睡着的,在梦里我看见他上了一辆火车,那火车上只有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我想上车去陪他,火车却轰鸣朝前开去,他身后车厢里的灯光在一节接着一节熄灭,前头赫然出现一个巨大的深渊,我追着火车拼命呼喊他的名字,却怎么都无济于事,最后只能绝望的看着他头上的灯光熄灭,火车被无尽的深渊吞噬掉。

    我知道这无疾而终的结果终是来了,始料未及的是,它的另一面赫然牵系着楚河的亡魂。也清楚的知道,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怎样想念他,我会怎样想念他并梦见他。

    我的楚河,楚河,黎楚河,他。长眠于2014年3月13号那个月明星稀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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