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三不四

十年前,我喜欢过一个女孩A。

她屁股大眼睛小,胸部大嘴巴小。我们聊顾城聊王小波聊柯南道尔,听张楚听周杰伦听椎名林檎,看昆汀看王家卫看岩井俊二。

那可是我的初恋。更初恋的是我们坐同桌。上课牵着手听课,下课假装不认识。当时很流行地下恋情。

再纯真的恋人也有分歧。我们唯一不一致的是,她很喜欢狗,认为它们是人类的朋友。我则不然。我很讨厌狗,因为我觉得它们的牙长得太难看了。

十年匆匆过去,分手后我们再也没见过面。昨天我得知她又狂犬病复发住进了医院。病危通知都下来了,我很担心她。

我和A分手是因为B。其实也不算分手吧,因为我压根就没表白过。

最开始我上课无聊,眼睛乱瞅,发现全班女生只有她的胸最大,像揣了两个汉堡包,还是肯德基汉堡王那规格的。可我不敢摸她的胸,妈妈告诉过我摸那个是要怀孕生孩子的。

其实我倒挺想让A怀孕,想让她给我生个孩子。可是当时的我没钱养,思考来思考去,硬了又软,软了又硬,我又注意到了A的手。我激动得像铁人王进喜发现了煤矿。不一样的是A的手不像煤那样又干又裂,反而又白又嫩。好白啊,比我们家过年蒸的馒头都白。

我开始试着壮起胆子摸她的手,可我摸一次她哭一次,摸一次她哭一次,比我爸妈床晃动的频率还准。后来可能是哭起来太累了,她就不哭了,开始用她长长的指甲掐我,她越用劲掐,我上课越大声回答老师的问题。最后她就不哭了,任我握着。当时的我想,这应该就算在一起了吧,因为其他谈恋爱的也就只有牵手啊。

不过等我挣钱了,我还要摸A的“汉堡包”。

我没有摸到A的汉堡包,还是因为B。

B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老烟鬼,烟草使他的牙饱经风霜,笑起来比狗还难看。

A经常因为我拿狗和B对比和我争吵,说我是在物化狗。最开始我感觉她说的很厉害,后来实在受不了了我就反驳说狗不就是个动物吗,有啥物化不物化的。听到我这么说,A就不再跟我吵了,只是哭,哭声比我摸她手的时候还大。

我很郁闷,这时候B就来了,忘了说了,B是我们班的班主任。

绝对是哪个大嘴巴告密了。老子发现是谁非把他打得跟狗似的,算了算了我又在物化狗。

在进B的办公室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我想将来一定要和A结婚的事儿,我想我们家不能养狗,我想后桌的C也对A眉来眼去的有空我要拿板砖干掉他。

可才九岁的我万万没想到,这次进办公室直接影响了三个人的一生,我的,A的,C的。对了还有那条狗的,那条被我放去咬A的狂犬病的狗的一辈子。

未完待续

你可能感兴趣的:(不三不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