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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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

第六十八章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译文:

善于带兵的人不依赖个人的勇武,善于作战的人不会怒形于色,善于克敌的人不和敌人发生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先对人表示谦恭。这就是与人不争的品德,这就是借助别人力量的办法,这就叫做符合天的运行规律远古最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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