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口之味

我是个地地道道的河南人。在上小学时,学校旁边悄悄搬来了一家道口烧鸡店。当我第一次闻到从烧鸡店传来的阵阵肉香时我就明白,道口烧鸡,到口了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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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还是“读书无用论”盛行的年代,我们村的小学在当时是十里八村唯一的学校,于是,学校老师,接送孩子的家长,上学的孩子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再加上学校位于集市边缘,一些小摊小贩瞅准了商机,干脆拖家带口搬到附近,把生意直接做到了学校边上。

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我的小学也是在这里度过的。下课时,同学们趴在栏杆上嬉笑打闹,站在楼上观风景,你会看到轰隆隆的拖拉机风驰电掣般开过,呼啦啦地扬起灰尘,街道旁边的小贩和行人,熙熙攘攘络绎不绝。人们的谈话声,小贩的叫卖声,好一幅热闹的市井图景。路旁的烧烤摊,烧烤师傅一手拿着烤串,一手拿着烤料,灵活的翻动手腕,均匀地使孜然、辣椒面洒在每一根滋滋流油的烤串上。运气好的话,你会看到师傅拿着毛刷蘸油之后迅速把毛刷在肉串之间来回摩挲,油滴到底下燃烧着的木炭上,噗的一下冒出火来。

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数道口烧鸡,老板为人实在,久而久之跟村里人熟络了之后,大家也不关心他真实的姓名,统一都叫老道口。

老道口的来历,我不是很清楚,听老人们谈起过。他是一个温州人,有着南方人特有的精明劲儿,但从小没了父母,一直外出闯荡,吃尽苦头。有一次来到河南吃了道口烧鸡,便认准了这个行当。四处拜师学艺,学成之后,把家也安在了河南。于是这个世界少了一个温州商人,多了一个烧鸡大师。

老道口做烧鸡有一套他自己的程序,也向来独树一帜。他从不用死鸡,而是坚持用成本更高的活鸡。他视鸡命如草芥,一只鸡到了他的手里,三下五除二就没了命。退了毛之后,他一把捞起随手一抛,带着水花的鸡身重重的砸在砧板上,溅起一朵漂亮的水花。在这一瞬,这只枉死鸡向世界表达了最后的抗议。

菜刀悄然而至,这个肥胖油腻的中年男人灵活的掏出内脏。手腕又一翻,斩去了鸡的双脚,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小木棒横着插进鸡的两肋。这些工作做完之后,老道口才心满意足的拿出挂钩,挂在绳上晾干。风一吹过,群鸡舞动,像一个个威武的门神。

老道口说,做烧鸡和做人其实是一个道理,每一份材料都要准备齐全,每一个步骤都要考虑到位,每一样都有自己的时机,否则就不是余香满口的道口烧鸡了。这个带点温州口音的男人有点好为人师,每一只烧鸡,每一份卤肉都是他独特的人生哲学。

夏季烈日炎炎,爸爸带着我们到地里去掰玉米棒子,来回穿梭间,胳膊不知何时被玉米叶片拉了好几道红印子。汗液流下来,流到伤口上火辣辣的疼。我用手指了指伤口,眼泪汪汪地看向爸爸。爸爸爱抚地摸了摸我的头,随后又一骨碌站起来,豪气冲天:“走,给你买烧鸡吃”

那是我第一次吃到老道口做的烧鸡,一股温暖麻辣的香味像蘑菇云一样的绽放开来,我没出息的大口大口的吸气。香!太香了!妈妈锦上添花,调好了蘸汁。“吃”爸爸看着我笑着说道。我早已迫不及待,在爸爸妈妈疼爱的注视下,开始局促但急迫的吃起来。

妈妈心疼我,扯下鸡腿塞到我的手里。我抬起头,向妈妈投去了赞赏和感激的目光。

吃道口烧鸡特别省牙口,更不需要刀切,你只需要用手轻轻一抖,骨头和鸡肉就已经自动分离。入口之后,八角大料独特的辛香,卤水的咸香,鸡肉的鲜香猛地在口腔乱作一团,似乎在争着抢着挑逗起你的味蕾,舌头都为之震颤。

这种记忆深入灵魂,似乎成了我理不乱,剪不断的“梦魇”。长大以后,我离开那个小乡村,无论到了哪一座城市,都会品尝当地的特色烧鸡,用它来和老道口的烧鸡进行比较,但更重要的,是想从外地的烧鸡里,品尝出家乡的味道,那儿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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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了解到,道口烧鸡以道口镇“义兴张”世家烧鸡为上。与道口烧鸡并列的还有山东的德州扒鸡,安徽的符离集烧鸡,辽宁的沟帮子熏鸡。四大烧鸡,也衍生了四大派系,在网络上个大派粉丝为各家的排名争论不休。遗憾的是,其他三大烧鸡我至今还没吃过,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很想去品尝一下。

老道口说过,烧鸡的品质代表了一个地区的人的品质。我深以为然,一个心术不正、利益熏心的黑心商人,是做不出流传百年的烧鸡的。人变了,烧鸡的味道也就串了。

现代人为四大烧鸡的名分争论不休,但清朝的嘉庆帝却早有论断。一次嘉庆皇帝寻路过道口,忽闻奇香,问道:“何物发出此香?”左右答道:“烧鸡”。随从将烧鸡献上,嘉庆帝尝后大加赞赏:“色,香,味三绝”。从此,道口烧鸡成了清廷的贡品。而道口烧鸡创始人张炳和他的世代祖孙,将烧鸡技术于继承中发展,使得“义兴张”店的烧鸡一直保持着独特的风味。时至今日,道口烧鸡依然活跃在国家元首级宴会上,其中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赞比亚总统卡翁达,丹麦首相等贵宾,品尝道口烧鸡后都赞叹不已。

以前的清廷贡品,如今飞入寻常百姓家,使得现在的老百姓也偶尔能享受一下古时皇帝般的待遇。

与我而言,从我与道口结缘开始算起,到现在已经整整18个年头了。有一次我在烟台再次遇到了我心心念念的道口烧鸡,一只大概五六十块钱,量大份足。在外闯荡多年,养成了吃辣的习惯,我向老板要了份辣椒面,我掰开一只鸡腿,边走边吃,吃一口撒上一层辣椒面。似乎我这吃法太过豪迈了些,路边的一位大哥向我投来了异样的眼光,我则颇具江湖气概的冲他扬了扬头。

这烧鸡依旧好吃,但不知是否是辣椒面的原因,我努力寻找却再也找不到在那个炎热的中午,妈妈为我扯下的那只鸡腿,爆炸似的香味在我的鼻腔,我的脑海翻腾的感觉。


过年回家,再次看到老道口的时候,他依然在案台前忙来忙去。老道口的店面比以前好了,也宽敞了许多。经他烧制的鸡好吃,价格也公道,整洁的店面里面顾客络绎不绝、人满为患。后来闲谈间,聊到近况,他用那宽阔的大手拍拍我的肩膀,颇为自豪大同时又带有一丝惆怅指了指那已经半秃的脑袋说:“生意越来越好了,看见没,这是用头顶上的尊严换来的”我哈哈大笑。

老道口还是那个老道口,他做的烧鸡也还是那个味道,但是,当时那个看见烧鸡就走不动道的懵懂少年已经长大成人,见过了太多也吃过了太多比烧鸡更有诱惑力的食物,但是偶尔晚上做梦,梦里面的场景,依然是那个炎热的掰玉米棒子,与道口烧鸡第一次相遇的那个炎炎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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