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我是一個傻小子。

我房間,一邊是床,另一邊是書櫃。書架上都是過期了的雜誌,有些已經過期了好久好久。雜誌堆裡夾雜著《東周列國轉》之類我從小就喜歡看的東西。書櫃旁邊有一個方凳,書櫃上面有一個鬧鐘。每天早晨6點它會響。這時我會踩著方凳去把鬧鐘滅掉。這個設鬧鐘的辦法是我從《讀者》裡面看到的。那時候覺得特別好用。

我6點起來,媽媽要起來的更早,而且肯定已經準備好了我的早餐。從現代的飲食標準來看,我早餐吃得很不健康,不是油條,油餅,就是油炸糕。換來換去都姓油。不光如此,我還要額外沾糖吃。這麼說來我喜歡吃甜食的習慣是從小早餐就養成了的。就這麼吃,我還一直瘦得跟筷子一樣。這個事實直到若干年後我出了國,天天吃漢堡披薩才有所改變。

早晨上學我已經不騎自行車了。走路5分鐘到車站坐公車,五毛錢一位。哈爾濱有一種東西叫小巴。相當於現在的黑車。就是一群跟公交完全不搭界的人,沿著公交線路開著小客車拉客。這東西比公車貴,兩塊錢一位。家有錢!我最喜歡坐這個。特別冬天天寒地凍的時候,我有座位也不坐,而是坐在發動機蓋上。隔著厚厚的棉褲,熱氣暖和整個身子,下面發動機還一震一震的麻麻的。舒服!

所有小孩都不喜歡上學。可是現在回想起來,最懷念的事情卻也是上學。大學之前上的學有意思。一群小孩,每天晚上回自己家睡覺。早晨再跑到同一個班級,同一個教室,等著不同老師來講不同的課。如果你像我一樣個頭五大三粗,還會被分到最後一排。上學時分到最後一排,應該是很多現在遊走在社會各個行業裡,心智特別健全的一群人的共同美好回憶。

在學校裡的白天其實過得很快。迷迷糊糊上兩節課,第二節課結束了眼保健操,廣播體操。下午上課睡一覺,第一節課結束了再來個眼保健操,每週都有那麼幾天下午最後一節課是玩兒,美其名曰:“體活課”。放學了不回家,在學校踢球。那時候時間如此充裕,也和一個不爭的事實有關:有姑娘喜歡我,沒我喜歡的姑娘。我直到高二結束了才又找了個姑娘。高三的夏天離開哈爾濱去上海之前分了。

所有科目裡,我特別喜歡自習課,雖然自習課不算一個科目。這個課好在沒有人管你,戴著耳機聽著歌。聽著聽著睡著了那是最舒服的自習課了。高二開始聽搖滾了。天天聽黑豹,零點,崔健,張楚,竇唯,何勇。這也算是北方孩子和南方孩子的區別。這個角度來講,我覺得我好幸福,除了《心太軟》和《傷心太平洋》之外,我比他們還多聽了很多好玩的東西。小的時候聽張楚的《螞蟻》能記住的是“螞蟻螞蟻螞蟻螞蟻蝗蟲的大腿”,長大之後,同一首歌卻只聽到了“想一想鄰居女兒聽聽收音機,看一看我的理想還埋在土裡。”

音樂是一個奇妙的東西,現在聽幾首十多年沒有聽到過的歌,不光能夠跟著哼唱,還能想起一些那時聽這些歌時的片段。這種片段像是蒙了一塊布看到的畫,不清楚,卻又很近。比如我很喜歡零點的《回心轉意》,那是因為高二的晚會,天已經黑了,學生圍坐在操場上。學校最亂的班裡學習最差的四個朋友出了一個節目,唱這首歌。學生聽過沒聽過的都跟著high的一塌糊塗,老師們尷尬的不知所措。那天我和其他幾個坐在最後一排的好朋友坐在一起,那時候我還從來沒去過演唱會。我當時覺得,演唱會的現場,可能也就不過如此。

回家之後爸爸在聽廣播,媽媽在做飯。我放下書包進自己房間躺著看看書讀讀小說。這真是奢侈,有那麼多和父母在一起的時間卻很多都這樣度過了。晚飯飯桌上爸爸會跟我一個人喝一瓶啤酒。其間他會板著臉,會讓我吃菜。我會假裝答應然後並不動手。之後我會幫媽媽把碗筷端到廚房。然後媽媽會告訴我回去休息吧。她一個人弄。

我臥室對面大概一百米遠是一個招待所。裡面會住進各種各樣不同的人。我經常會在晚上趴在窗前,看看對面又換了一些什麼樣的住客。看著這些在旅途的人,我總會想我以後會去哪裡,做什麼。有時候我會把我想的東西記下來,那本日記本側面有一把鎖頭。上大學之後,日記本鎖頭的鑰匙丟了。日記本就再也沒有被打開過。

你可能感兴趣的:(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