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

        我是经常写一些文字。因在网络上写文字而认识的一个无锡朋友,经常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摄影作品,她常常鼓励我,认为我的文字写得不错,应该给报刊投稿。

        其实,我投过稿也发表过文字。

        在我刚毕业的时候,《深圳商报》有一个栏目是谈企业形象(CI)的,那跟我所学的专业是有密切关系的,于是我就写文章投过去。没想到第一篇就发表了!然而——然而——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对于毕业不久、第一次投稿的我来说,这事情太让我震惊了!我马上打电话过去责问。接电话的人非常平静,说责编不在,待他们查查。而在这之前,我的第二篇文章已经又寄给他们了。过了几天,我收到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张《深圳商报》和两张十元的钞票。我打开报纸,上面刊登了我寄给他们的第二篇文章,这回署上我的名字了!栏目责编在报纸上写了两句话,说大文收到、希望以后多写更好文章云云,一字不提用别人名字发我第一篇文章的事!而那非法夹在信封里的二十元现金,应该就算是稿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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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投稿的热情一下消退了。

        十多年后,还是《深圳商报》,在讨论《读书》杂志的问题,因为当时我非常喜欢《读书》杂志,于是写了一篇发给他们。文章在2007年7月6日的《深圳商报》上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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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这回挺顺利。但是过了十来天,我也没收到稿费。于是发了个邮件去问。过了几天,我就收到邮局的通知单,领到了一百元的稿费——也不知道跟我发邮件去追问有没关系。

        那时候我已经常常在网络上写文字了,喜欢看我文字的朋友跟我说,我的文字水平不比报纸上常发的那些文章差,可以多去投投稿。因为有了电子邮箱,发送文章很方便,而顺利发表了一篇小文也让我受了鼓舞,于是有一段时间,我常常给《深圳商报》发文章。但后面所有的文章都如石沉大海。于是我投稿的热情又没了!

        几年前还碰到一个更奇葩的事情。

        家乡的一个文化刊物让我的朋友推荐稿件,朋友找到我。那时我刚好写了一篇评论画家吴教授作品的文章,就发给那文化刊物的主编看看。那主编说可以,但是配图分辨率太低。于是我向吴教授要了作品的高清晰图发给主编。然后,奇迹发生了——几天后,吴教授惊奇地告诉我:“这事情太古怪了!他们发了我的画,却没发你的文章!”

        呃!我还是好好在我的自媒体上写文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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