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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 导论 |
第一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 | 第二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 | 第四章:西方国家的政党与利益集团 |
第五章: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 | 第六章: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 |
第七章: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制度 | 第八章: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
在西方国家选举权发展过程中,曾经作为对选民资格的限制因素有财产标准、性别、种族、教育程度和过长的居住时间等多方面的限制。
普选权:一国公民不论其性别、种族、出身背景、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一律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英、美、法三国普选权最终实现于20世纪中后期)
公民普遍、平等地参加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
【单选题】英、美、法三国普选权最终实现于(D)
A.19世纪初期
B.19世纪末20世纪初
C.18世纪
D.20世纪中后期
【多选题】西方国家历史上采用过的对选民资格的歧视性限制包括(ACD)
A.财产和收入
B.国籍
C.种族
D.性别
E.年龄
1832 年,英国议会迫于新兴工业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争取选举权的激进运动,制定通过的《英格兰与威尔士人民代表法》。
1、重新分配了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
2、规范选举程序,对合格选民实行延续至今的登记制度;
3、该法案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城市居民凡拥有价值10英镑不动产者都有选举权,农村居民凡是拥有价值 10 英镑地产或租有 50 英镑地产者都有选举权。
工人阶级为争取自身权利,掀起了群众性的1837《宪章运动》。
英国宪章运动提出的要求:
1.凡年满21岁的男子都具有普选权
2.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
3.废除议会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
4.平均分配选区
5.国会每年举行一次改选
(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为首要的目标)
1948 年英国再次对选举制度进行改革,这一年通过的《人民代表法》规定凡是年满 21 岁,在其选区居住满个月,不分男女均有投票权。这次改革还废除了英国长期实行的不合理的复票制。
1969 的《人民代表法》又将年龄要求降低为 18 岁,从而使成年公民的普选权终于完全得以实现。
【单选题】英国宪章运动的首要目标是(A)
A.成年男子的普选权
B.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
C.平均分配选区
D.国会每年举行一次改选
【多选题】英国宪章运动所提出的要求中包括(ABCDE)
A.凡年满21岁的男子都有普选权
B.选举投票应秘密进行
C.废除议会候选人的财产资格限制
D.平均分配选区
E.国会每年举行一次改选
内战前,白人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基本确立。
1920年,通过第19条宪法修正案,妇女选举权得到最终确认。
与其他西方国家不同,美国普选制发展遇到的最大障碍是种族歧视问题。
1870 年通过的宪法第十五条修正案,黑人选举权最终以法律的形势被确认下来。
1970 年国会对《投票权法》进行修订,黑人的选举权才真正得到全面实现。
【单选题】白人成年男子的普选权在美国基本确立是在(D)
A.二战后
B.一战后
C.内战后
D.内战前
【单选题】在美国,标志着妇女选举权得到确认的是(C)
A.第15条宪法修正案
B.第17条宪法修正案
C.第19条宪法修正案
D.第23条宪法修正案
法国大革命之后制定的1791年宪法规定只有“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消极公民”不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颁布法令规定满21岁的法国妇女可参加选举。
【单选题】法国妇女享有选举权始于(D)
A.1848年
B.1875年
C.1910年
D.1944年
普遍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义是指,在一国之内凡达到法定年龄 ,且按宪法规定 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理论基础:“天赋人权” 、“主权在民” 学说
选举平等是普权的具体化,它表现在两个方面:
(1)在一次选举中,每个选民都有而且只有一票投票权,即“一人一票”;
(2)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即“每票等值”,因而同等数量的代表应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实现平等的代表权。
(3)不平等的选举现象,具体体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复票制 ②差别代表
(英国长期实行的不合理的复票制)
(1)自由投票原则指选民不受他人强制,根据个人的自由意志表达选举意愿。
(2)基本方式:无记名投票
无记名投票是秘密投票的基本方式。选举时投票人在法律保障下,不在选票上署名,根据个人意愿秘密填写选票和投票,不留下任何笔迹,其选举意愿不为他人所知。
(3)在选举实践中,自由投票更多地表现为秘密投票
秘密选票首创于澳大利亚,因此也被称为“澳大利亚选票”
(1)是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和选举结果等都必须向全体公民公开。
(2)主要内容:
①候选人情况公开;
②选举过程公开;
③候选人能够公开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④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遇使用情况。
【单选题】普遍选举原则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与(A)
A.“主权在民”学说
B.“自然权利”学说
C.“分权制衡”理论
D.“社会契约”理论
【单选题】最早通过立法规定实行秘密投票的国家是(B)
A.奥地利
B.澳大利亚
C.新西兰
D.西班牙
【多选题】选举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BCDE)
A.选民公开表明自己的投票意向
B.候选人情况公开
C.选举过程公开
D.候选人公开表达自己的见解和主张
E.公布竞选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情况
选民≠公民
选民是指依照一国宪法或选举法的规定,享有选举权的公民。
【单选题】西方国家选民资格必须具备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属于形式要件的是(C)
A.年龄限制
B.居住条件
C.选民登记
D.国籍条件
【单选题】在西方国家,属于选民资格消极要件的是(D)
A.具有本国的国籍
B.达到一定年龄
C.在本选区住满一定期限
D.被剥夺政治权利
【单选题】西方各国选民资格通常要具备多种要件,其中公民进行选民登记是(C)
A.积极要件
B.消极要件
C.形式要件
D.实质要件
国籍资格:必须是本国公民。
(美国总统候选人必须具有美国原始国籍,移民取得美国国籍7年后可以竞选众议员,9年后可以竞选参议员)
年龄资格:最低年龄资格一般高于选民的年龄资格。
居住资格:必须在特定的选区内居住。
职业限制:从事某些职业者不得竞选议员或其他公职。
(美国行政官员、文官、法官在任职期间不能成为议员候选人,法国、瑞士、荷兰等国法律也规定政府公职人员不得竞选议员。)
文化教育资格:如必须有读写能力。
选举保证金:候选人必须交纳一定的选举保证金。
(指选举时候选人必须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选举时该候选人所获选票达到一定比例,保证金就退还给候选人。如果未达到一定比例时, 这笔钱将予以没收。)
【单选题】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候选人必须具有的国籍资格是(C)
A.取得美国国籍7年后
B.取得美国国籍9年后
C.具有美国原始国籍
D.取得美国国籍14年后
【单选题】根据美国宪法规定,任职期间不能成为议员候选人的是(C)
A.中学教师
B.企业高管
C.法官
D.农场工人
据划分选举单位的方式不同,人们可以区分出
1.职业代表制(爱尔兰)
2.地域代表制(绝大多数)
【多选题】议员选举采用大选区制的是(ABD)
A.荷兰
B.比利时
C.法国
D.以色列
E.英国
【多选题】现在采用小选区制产生议员的有(ABE)
A.美国国会
B.英国下议院
C.以色列议会
D.荷兰议会
E.法国国民议会
【单选题】“杰里蝾螈”是美国的政治术语,它所指称的现象违背了选举原则中的(B)
A.普遍原则
B.平等原则
C.自由投票原则
D.选举公开原则
法国总统:直接选举产生
意大利总统:议会两院议员联席会议
美国总统:选举人团(538人,其中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人名额3人)
德国总统:联邦大会
【单选题】选举产生德国总统的是(C)
A.两院议员
B.全体选民
C.联邦大会
D.选举人团
【单选题】根据美国宪法,选举总统的是(D)
A.联邦大会
B.国会两院议员
C.各州议会
D.选举人团
【单选题】在下列国家元首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是(B)
A.美国总统
B.法国总统
C.意大利总统
D.德国总统
【单选题】美国总统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其中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人名额为(D)
A.10人
B.7人
C.5人
D.3人
预选:在西方国家,候选人如要竞选公职,首先要获得政党的提名,一般都要经过党内的竞争,这就是提名竞选,又称“预选”。
美国总统的预选:竞选美国总统的竞争者如要赢得本党提名,至少需要获得出席全国党代表代会半数以上代表的支持。
公职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大致可以分为集权型和分权型两种类型。
【单选题】在公职候选人的提名竞选中,实行集权型提名方式的典型国家是(A)
A.以色列
B.英国
C.美国
D.法国
【多选题】下列国家中,在公职候选人的政党提名竞选中采用分权型提名方式的是(ABCDE)
A.英国
B.加拿大
C.瑞典
D.美国
E.意大利
【单选题】美国总统候选人如果要赢得本党提名,至少需要获得出席全国党代表大会(B)
A.1/3以上代表支持
B.过半数代表支持
C.2/3以上代表支持
D.3/5以上代表支持
(获得多数票的候选人当选)
相对多数代表制:(票数多就当选)
又称为简单多数制,即由获得一个选区内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在这种规则下,即使只有一票之差,也可决定胜负,因此也被称为“谁领先谁当选”。
①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等国家下议院议员选举;
②美国国会两院及总统选举人的选举。
绝对多数代表制:(过半数票才当选)
①法兰西共和国的总统选举采取的就是两轮多数投票制,或称两轮多数制。
②德国总统选举采取三轮多数制。
【单选题】下列关于相对多数代表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A.也被称为“谁领先谁当选”
B.为小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C.保证了选民投票的平等性
D.通常会造成多党联合执政
【单选题】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总统选举采用(D)
A.相对多数代表制
B.比例代表制
C.三轮多数制
D.两轮多数制
指各政党按照自己所得选票占选票总数的比例分配席位。
产生于丹麦,目前采用的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荷兰、冰岛、以色列、卢森堡、挪威、 瑞典、瑞士等国家。
【单选题】比例代表制最早出现于(C)
A.法国
B.瑞典
C.丹麦
D.比利时
德国联邦议院和日本国会。
【单选题】下列西欧国家中,目前实行混合代表制的国家是(C)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瑞典
【单选题】根据1958年法国宪法的规定,负责对总统选举进行监督的机构是(D)
A.行政法院
B.最高司法会议
C.选举委员会
D.宪法委员会
【单选题】实行由普通法院审理选举诉讼案件的国家是(B)
A.荷兰、丹麦
B.美国、英国
C.法国、德国
D.德国、英国
普选权:所谓普选权,是指一国的公民不论其性别、种族、出身背景、财产状况、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一律享有平等的选举权。
选举保证金:指选举时候选人必须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选举时该候选人所获选票达到一定比例,保证金就退还给候选人。如果未达到一定比例时,这笔钱将予以没收。
比例代表制:即由参选政党在某一大选区提出一份候选人名单,选民对候选人名单即对各个政党进行投票,各政党根据所得选票的比例分配议席,政党获得议席后再按名单顺序将之分配给自己的候选人。
小选区:又称为单名制选区,即每个选区只能选出一名议员或代表,美国众议院、英国下议院和法国国民议会的选举都采用小选区。
选举地理学:西方各党经常利用政治权力人为地违背人口比例或自然界限,使选区划分对本党有利,这种方法被称为“选举地理学”。
预选:在西方国家,公职候选人如要获得政党的提名,一般都要经过党内的竞争,这就是提名竞选,又称“预选”。
1.试论西方选举制度的意义。
(1)选举是实现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的主要途径。
(2)选举是政权合法性的基本来源。
(3)选举是民众政治参与和政治社会化的重要方式。
2.试论述西方国家选举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普遍原则。普遍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普遍性,其基本含义是指,在一国之内,凡达到法定年龄,且按宪法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普选权的具体化,它关乎选民投票的效力,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一次选举中,每个选民都有而且只有一票投票权,即“一人一票”,二是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即“每票等值”,因而同等数量的代表应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实现平等的代表权。
(3)自由投票原则。自由投票原则是指选民不受他人强制,根据个人的自由意志表达选举意愿。 (4)选举公开原则。所谓选举公开原则,是指选举规则、候选人、选举经过和选举结果等都必须向全体公民公开。
3.简述西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
(1)国籍资格:候选人必须是本国公民。
(2)年龄资格:候选人的最低年龄资格一般高于选民的年龄资格。
(3)居住资格:候选人必须在特定的选区内居住。
(4)职业限制:从事某些职业者不得竞选议员或其他公职。
(5)文化教育资格:如必须有读写能力。
(6)选举保证金:候选人必须交纳一定的选举保证金。
4.简述小选区制的优点和不足。
在小选区制下,小党很难在全国获得足够的议席从而在议会形成自己的声音,因此小选区有利于大党控制议会,减少政党的数量。此外,小选区由于比较容易产生胜利者,因此选举过程比较简单,花费也较少。但小选区也存在明显不足,在这种制度下,如果参选的候选人较多,选民投票比较分散时,由得票相对最多的候选人当选就会使得大多数选民的选票被忽略,选举结果无法代表该选区大多数选民的意愿。
5.试述相对多数代表制的含义及其影响。
(1)相对多数代表制又称简单多数制,即由获得一个选区内最多选区的候选人当选。在这种规则下,即使只有一票之差,也可决定胜负,因此也被称为“谁领先谁当选”。英国、加拿大、印度、新西兰等国家的下议院议员选举、美国国会两院及总统选举人的选举都是采用相对多数代表制。
(2)相对多数代表制往往造成选举结果不能充分代表民意。由于某一候选人或政党只要能获得超过同选区其他候选人或政党的票数即可当选,无需超过半数,命落选者所得到的大量选票却被忽略不计,从全国范围来看,就可能出现当选者未必是获得全国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或政党。
(3)相对多数代表制常与小选区联系,由于每一选区只能选出一名代表,那么或得了多数选票的个人或政党就代表了这个选区的整体意志,这显然对小党极为不利,大党和小党所获席位与所得选票比例存在严重反差。
6.简述选举监督的基本内容。
(1)对竞选资金监督。
(2)对竞选行为的监督。
(3)对选民行为和选举工作人员行为的监督。
7.简述当代西方国家控制竞选资金的主要做法。
(1)规范竞选资金的来源和确定捐款限额;
(2)公布竞选费用;
(3)规范竞选资金的最高额;
(4)实行政法资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