巜水浒传》第三十二回概括

武松在蜈蚣岭杀了王道人,并救下了张太公的女儿。一把火烧了坟庵。又行了十数日,过了土冈子,来到了酒店,为了讨酒肉吃,打了孔亮,因为醉酒,追赶大黄狗跌进了溪里,被孔明孔亮捉拿,却被在此庄上居住的宋江搭救,武松表示要去二龙山落草。宋江鼓励他归顺朝廷留名青史,在孔太公庄上住了十几日,二人告别分道扬镳。宋江在一座高山里被十几个小喽啰捉拿,被绑送二龙山,燕顺,王英,郑天寿得知他们便是宋江,赶忙以礼相待。王英劫了一个妇人在自己房中。宋江得知这妇人是花荣同僚刘高的妻子。便跪拜在地。要王英放了这个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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