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者(21)

你经常会听到,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制度是人制定,制度还须人去执行和监察。如果世上真有个蜘蛛侠或超人,只要有人违反了制度干了坏事。他就会自动出现,惩罚那些违反制度的人,我相信就没有人不按制度办了,就没有人违法乱纪了。遗憾的是,世界没有这样的超人。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仍需要人去做。由于执行和监督者是人,他们就会有情感、主观意识,有私心,有立场,有偏见。只是不同种族的人,这种特性有所不同而已。这是人的人本性,无法回避。所以说,人永远凌驾着制度。

人类又想出了另一个办法,就是再出一套制度来约束那些执行和监督制度的人,层层递进,如此循环形成,人-〉制度-〉人-〉制度-〉人……。这个链条中两端是人。最左边的那个人是最高权力者,他出的制度是用来制约下一层次的人,下一层次的人制定的制度用来约定下下层次的人,如此循环递进。制度也可能是统一制定统一执行。最左边的人,由于是最上层,也可以有宪法对他进行约束,宪法的执行者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多数。如此可形成一个封闭环。这从逻辑上是可靠的,有效的。

但人是活的,人与人之间可以越过制度进行联络沟通,人与人之间可以越过制度形成另一个利益链条。为了利益、为了留后路、为了人情关系。上一层次的人不严格地或完全不用既定的制度去监管下一层次的人。形成上下利益勾结。这是制度不能执行的根本原因。这个原因受人性的制约(人总是贪利的)。

这个问题就变得十分复杂。如果有超人性的人出现,就像黑脸包公。制度的执行肯定不会有有问题。而且要有很多的黑脸包公,一个二个是不顶用的。

既然人与人之间会因利益而越过制度,能不能将一个制度两边的人,设为两个利益对立面的人,让他们之间永远没有共同利益,就不可能因为共同利益而结盟。比喻警察与小偷之间是没有共同利益,但他们之间也不是完全是利益的对立面。(小偷与被偷之人才是完全的利益对立面)只要不是完全利益对立面的2个人,仍有可能达成利益共同体。比喻,小偷可把贿赂警察,警察有可能越过治安管理条例,对小偷网开一面。

如果制度两边的人完全是利益对立面,现实中很难做到,就算能做到,两面的人会因为各自的利益,站在各自的立场,而激烈交锋,不会按既定的制度办理。所以现实中,制度两边的人,总会找到利益共同点,除非制度左边的人不愿意,或者不敢。

所以我们要做的只有一点,就是让制度左边的人自发的不愿意,或者迫使他不敢。进行思想道政治教育,让他自发的不愿意与制度右边的人结盟。另一方面,利用各种监督力量,进行监控,上级对下级监控,群众对他监控。多渠道,多途径监控。迫使他不敢结盟。若结盟必受严厉惩罚。如果没有这2方面手段,制度将形成虚设。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制度左边的人,不直接与制度右边的人结盟。不收受利益或不直接收受利益。从而故意睁一只闭一眼,用失误失察的手段而让制度失效,而使制度右边的人逃脱制度。

我们还得承认,制度左边的人(执法者)自发的、公正的按制度办是制度执行的关键。监督迫使他按制度执行只能是辅助手段。这么多人,这么多制度,监督也只能抓典型。大多数制度仍将得不到落实。自发、公正的执法,这与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宗教信仰,民族文化等等息息相关。而这些因素不可一朝一夕就可改变。它受中国几千年历史文化深深影响着。

制度化管理,重点是培养人们自发遵守制度,培养执行者公正的执法意识。这才是关键。自发遵守和公正执法相依相存,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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