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改变》思考

第6章 悖论

开篇的案例,一个妈妈不仅希望他8岁的孩子在行为上符合她的期待(第一序改变),同时还要求孩子应该从动机心态上也是自发的(第二序改变),她才算满意。但是结果她和孩子都被困住了,离她要的更远。

去强迫一个人自发地爱上她很排斥的事情,这本身就是很残忍的事情。这会导致两个后果,像P60提到的,心灵的强暴者在执行他对人民的折磨之后,发现人民不死即疯,要不然就是成为机器人般的应声虫,而这些改变又离他要求的目标实在太远。最近看到一篇文章,一个台湾知名的小说家自杀了,她在学生时代被她的老师强暴,家人也不知晓,当时她的老师告诉她是因为喜欢她才这样做,她就强迫自己相信老师是爱她的,也强迫自己去爱上老师,认为这样不会那么痛苦,受着这样的煎熬,她后来成了小说家,有部小说,她父母说就是写的她自己的遭遇。但她最终还是无法忍受这么拧巴的心理,选择了自杀。

后面提到了教育,说家长和教育工作者会抱有“学校很好玩”的幻想,如果学生觉得不好玩,这个学生肯定是有问题的。P59提到你不应只是在悔过书上签字就足以了事,你必须相信自己犯了错且真心悔过才行。这个过程就像在洗脑一般。这让我想到几年前我处理的一个学生和任课老师发生冲突的紧急案例,具体过程我就不赘述了,就是数学老师觉得自己的权威收到了挑战,在全班面前非常气愤地要求这个女生和她小男友不能进班上课,还叫来了保安和学生处的老师,当时我赶过去后先把学生叫了出来,让老师先上课。数学老师要求学生处给学生处分,学生处认为没那么严重,希望我让学生写份深刻的检查给数学老师,就算平息了。

这事没那么简单,本身这个孩子由于家庭的原因就比其他孩子敏感,比较无所谓,她就是不肯写检查,坚持数学老师也应该向她道歉。她认为自己是有错,但是作为老师怎么可以这么对待学生,让自己特别没面子。这样的老师她不想低头。但是学生处只给两天的时间,后来我换了一个角度跟她谈,首先我们一致的目的是不拿处分,检查是一定要写的,但是不是逼你认罪,你也有权利写出你对老师做法的期待,算是和老师一种书面的交流,这样可以吗?没想到她答应了,很快她写完了,我带她一起去数学老师那里,数学老师看完后也没生气,还说了句,你放心我不会因为我们发生了冲突,就会在成绩上难为你,也希望你理解老师的做法。后来这事就算过去了。

这件事现在让我看,一方面我没有逼她去做她认为不对的事,否则我就成了她的对立面,我保证了她可以说实话的权力,只不过从抱怨换成了期待,这个老师也是可以接受的,再有也许我用到了“重新框定”,从小到大我们都会认为检查这个东西就是个形式,甚至是被迫的,但是把它换成了和老师的一种书面交流,谁说检查只能写自己不对,自己对老师的期待也可以写啊,这次尝试让我发现还有第三条路可以解决问题,跳出第一序的框架。

第7章  第二序改变

“越是在瞬间发生的改变,却越难理解其本质”。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自发性改变”的案例,这一解决问题的方法是不需要借由专业知识、复杂的理论或耗尽心力的努力就能达成的。后面的案例,我看到了焦点例外的使用。P70~71基于改变的引发有时只是因为一件微小的偶发事件。而我们就是要找到这个偶发的微小事件。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在问例外事件时是多角度去问的,在什么时候这个问题没有出现呢,或者出现的时间短些呢,没有那么激烈呢?在什么场合?和谁在一起?做什么时?问题会没有出现呢等等。这些微小的事件和瞬间太宝贵了,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星星之火。

后面还提到了问题的“为什么”和问题“是什么”,提醒我们即使我们不完全知道过去问题形成的原因,也同样可以去解决问题,找到问题在什么时候发生,表现是怎样的,哪些情况问题是很少出现的,不仅可以提高效率,同时可以更关注资源,更有力量。就像维特根斯坦提到的“如果我们不去问为什么而直接去探究现象所发生的重要事实,往往我们可以发现,事实会引导我们去找到答案”。当然目前我们没法做到完全不问“为什么”但可以少问,以免掉入问题导向的模式,让自己和来访者一起困住。

                                                                      �橙子学院码字岛  679-小芋-钰说梦里梦外  第六篇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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