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社会学

马克斯·韦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涂尔干遵循着孔德的方式,以社会学的实证主义进行研究。而韦伯则是反实证主义(又称为人文主义社会学)的路线,强调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在本质上的差异,因为他们认为人类的社会行为过于复杂,不可能用传统自然科学的方式加以研究。

主要社会学思想:

1. 韦伯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权威的形式:魅力型权威(家族和宗教)、传统权威(宗主、父权、封建制度)、以及法理型权威(现代的法律和国家、官僚)。

2. 韦伯社会学研究对象为社会行动。对社会行动进行解释,呈现其目标合理性。四种社会行动类型:目的理性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情感理性行动、传统理性行动。韦伯认为,西方社会越来越受目标合理性的支持,而非西方会则受其它三种合理性的支持。

3. 谨慎的价值中立立场,把研究者有关社会的价值判断与研究活动的价值中立立场区分开来,这也是知识社会学的立场。

4. 与马克思一样,韦伯也重视阶级,一种不同于阶层但易于描述社会冲突的社会结构。但不同的是,马克思更多的是从生产方面区分阶级(劳动者——被压迫者,不劳而获者——统治者),但韦伯认为,应当从消费以及生活方式层面来看待阶级。分层的决定因素是财富、权力和声望(三位一体分层理论);经济分化产生阶级,权力分化产生政党,社会分化产生利益集团,他们三位一体,构成分层模式,其中任何一个因素都会转化为其他两个。社会阶层地位高低与社会的文化价值标准紧密相关。

5. 科层制研究。他认为科层制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特征:

(1)层级结构:其组织体系的结构呈金字塔形,分为高层管理、中层管理和基层管理。这样,每个官员能对其部下的行动和决定负责。

(2)劳动分工:对个体来说,要学会胜任一个组织中各种各样的工作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只有当工作上有专门分工,而且按个体受过的训练及技能、经验来指派他们各自的任务时,才会有高效的结果。

(3)以规章制度来控制:官方的决定和行动以成文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此保证一致性、可预料性和稳定性。

(4)淡化人情关系:如果在一个组织中去除纯粹个人的、情绪的和非理性的因素,便可建立对人员和各种活动比较有效的控制。组织的成员要在他们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控制下,服从系统化的严格纪律。

(5)职业定向:雇员的录用以专长为基础,升迁以年资和功绩为依据,工资与科层组织中的各级职位挂钩。

——整理材料来自于网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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