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约前1600年—约前1046年)
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
夏朝方国商国君主商汤,率方国于鸣条之战灭夏后,以“商”为国号,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
之后,商朝国都频繁迁移,至其后裔盘庚迁殷(今安阳)后,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殷建都达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后世称为“殷”或“殷商”。
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是“先商”。
第二阶段是“早商”。
第三阶段是“晚商”。
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500余年。
末代君主帝辛于牧野之战,被周武王击败后自焚而亡。
殷墟的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
商朝处于奴隶制鼎盛时期,奴隶主贵族是统治阶级,形成了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和军队。
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目前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在商朝时期,长江流域也平行存在发达的非中原文明。
官制
从文献记载可以知道,商代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国家机构。
有各种职官、常备的武装(左中右三师),有典章制度、刑法法规等等。
商代实行世官制度。
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
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
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
王朝高级官吏统称卿士。
三公,则是因人而设的一种尊贵职称、并不常设。
另外有:掌占卜、祭祀、记载的史,掌占卜的卜、掌祈祷鬼神的祝,掌记载和保管典籍的作册(又称守藏史、内史),武官之长的师长,乐工之长的太师、少师。
内廷事务官,是专为王室服务的官员,主要是总管的宰和亲信的臣。
臣管理王室各项具体事务:
有百工之长的司工。
掌粮食收藏的啬。
掌畜牧的牧正。
掌狩猎的兽正。
掌酒的酒正。
掌王车的车正。
为商王御车的服(又称仆、御)。
侍卫武官亚,卫士亚旅,掌教育贵族子弟的国老,掌外地籍田的畋老。
外服官主要有方国首领的侯、伯,有为王朝服役的男、有守卫边境的卫。
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
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
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
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法律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
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
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以“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
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
《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
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盘庚》《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土地
商殷时期的每一个别的公社农民,只有通过其所属的公社,才能领得自己的份地。
正因为份地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王,所以每一个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也就属于这个最高统一体。
由于公社所有制一般分为“公田”和“私田”,所以在这种公社中,公社农民的剩余劳动,是以耕种“公田”的形式而出现的。
《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惟助为有公田”、“同养公田”的“公田”,是由原始公社中的“共有地”演变而来。
“同养公田”就是说公社的“公田”由公社农民来集体耕种。
国都
商朝五六百年间,曾多次迁都,大部分都城都在河南境内。
在河南的安阳市,发现了殷墟,其他地方也发现商朝文化遗存。
关于商朝的信息,多来自于其后面的周朝、汉朝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阳甲骨文的记载。
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安阳的殷墟遗址,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几乎完全印证了司马迁《史记》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
殷墟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并为考古学、和甲骨文所证实的都城遗址。
军事
军队人数
商朝人口约500-700万,士兵约12至15万。
军队建制
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
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
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也曾率军出征。
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
甲骨文中常用“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
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墟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万人的。
兵以庶民为主,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
而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
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
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
车下随行徒若干人。
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
武器配备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甲胄等。
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
河南安阳,侯家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量武器出土。
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君主——
汤 前1778年—前1742年
外丙 前1741年—前1734年
仲壬 前1734年—前1730年
太甲 前1730年—前1720年
沃丁 前1720年—前1691年
太庚 前1691年—前1666年
小甲 前1666年—前1649年
雍己 前1649年—前1637年
太戊 前1637年—前1562年
中丁 前1562年—前1549年
外壬 前1549年—前1534年
河亶甲 前1534年—前1526年
祖乙 前1526年—前1507年
祖辛 前1507年—前1491年
沃甲 前1491年—前1466年
祖丁 前1466年—前1434年
南庚 前1434年—前1409年
阳甲 前1409年—前1402年
盘庚 前1402年—前1374年
小辛 前1374年—前1353年
小乙 前1353年—前1325年
武丁 前1325年—前1266年
祖庚 前1259年—前1226年
廪辛 前1226年—前1220年
庚丁 前1220年—前1199年
武乙 前1199年—前1195年
太丁 前1195年—前1192年
帝乙 前1192年—前1155年
帝辛 前1155年—前11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