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颂

这是矜持365日写作计划第44天的内容

在APP单读上发现一首很好的诗,很像分享给大家:

夜莺颂 - 济慈(查良铮译)

我的心疼痛,我感到昏昏欲睡,麻木不仁,

好像是饮过毒鸩,

又像是刚刚吞服过鸦片,

开始沉向冥府的忘川。

这并非我对你的福气有所妒嫉,

而是你的欢乐使我过度欣喜——

你呀,羽翼翩翩的树精,

在山毛榉的绿叶与荫影之中,

在那歌声悠扬的地点,

你舒展了喉咙,歌唱着夏天。

啊,但愿有一口美酒,

一口曾在地窖冷藏多年的美酒!

人一尝就会想到花神,想到葱绿的酒乡,

想起舞蹈、恋歌和丰收季节的欢狂。

啊,要是那杯酒带有南国的热气,

红如人面,充满灵感之泉的真味,

珍珠的泡沫在杯沿浮动,

能把嘴唇染得绯红,

我就会一饮而尽,悄然离开尘寰,

随你隐没在幽暗的林间。

远远地隐没,消失,并且忘记

你在林间从不知晓的东西,

忘记这里的厌倦、焦虑和烦躁不安。

这里,人们坐在一起长吁短叹;

这里,老年瘫痪了,只剩得几根白发摇晃,

青年也变得苍白,瘦削,以至死亡;

这里,人们一思想就感到伤悲,

就会绝望得两眼铅灰;

这里,美人的双眸难以保持明丽,

新生的爱情第二天就会凋敝。

飞去,飞去,我要向你飞去,

不是与酒神同驾豹车而去,

而是乘坐诗神的无形的双翼,

尽管这头脑恁地迟钝、团惑和呆滞。

啊,此刻我终于和你在一起了;

夜,是这般地柔和,

也许月后已经登上宝座,众星正在四周守望,

但是,这里却没有光亮,

除了几丝天光,随风穿过窗枝的隙缝,

穿过绿叶的荫影和苔藓的曲径。

我看不清什么花儿在我脚下,也望不见什么花儿在枝头挂,

但是,在温馨的黑夜,我却能猜想这个季节的每一种芬芳,

那就该有香草、灌木和野果树的花。

有山楂和野玫瑰的花,

还有早谢的紫罗兰为绿叶遮盖,

还有麝香蔷薇即将盛开——

那种蔷薇是五月中旬的骄儿,流露着酒香,

它是夏夜蚊蝇飞鸣的地方。

我在黑暗中倾听你的歌声,

我多次想到死亡,他可以给人安宁。

我在诗歌里亲昵地向他呼唤,

求他把我的生命化为青烟。

现在我越发感到死亡的富丽,

想在午夜安然地与世别离,

但此刻你却以如此的狂喜

倾吐着你的胸臆,

你将永远歌唱不息,

我死了就不会再听见你——

你将唱给一堆草泥。

永生的灵鸟!你不会死掉,

贪馋的时间不能把你踩倒。

我今晚听到的声音,

也曾为古代的帝王和庶民喜听乐闻;

这同样的歌声也许增添过露丝的乡愁,

使她站在异邦的谷田里热泪直流,

这歌声还常把神异的古堡迷住,

迷住被幽禁在里面的年轻公主,

她伫立窗旁,凝视着大海的惊涛骇浪,

孤寂的仙境使她闷得心慌。

孤寂!这个词儿好似一声钟响,

使我又回到我独自站立的地方。

别了!幻想这个妖精虽能把人欺骗,

但并不像盛传的那样灵验。

别了!别了!你如泣如诉的歌声逐渐飞逝,

越过附近的草地,越过平静的小溪,越过山坡;

这个时候它又隐没在另一个山沟。

这是幻觉,还是梦?

歌声远了——我是在睡,还是醒?


约翰·济慈( John·Keats ,1795 年 10 月 31 日 — 1821 年 2 月 23 日),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但他去世时年仅25岁。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的特色。

《夜莺颂》是一首济慈写给恋人芬妮·布朗妮的情诗。1818年年底,23岁的济慈结识了他的邻居芬妮·布朗妮小姐。翌年春天的一个早晨,诗人坐在布朗妮家中花园的梅树下,听到夜莺的啼声后,不禁心旷神怡,诗兴勃发,不到三个小时,一气呵成。

Ode to a Nightingale 由英国作曲家马克·布拉德肖( Mark Bradshaw )作曲,《明亮的星》的配乐由他一手包办。这首歌中,大提琴与济慈的诗堪称绝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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