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是欧拉函数
模m的同余类共有m个,分别为
它们构成m的完全剩余系
1-m中与m互质的数有个,它们构成m的简化剩余系
例如模10的简化剩余系为{},简化剩余系中任意两个乘起来还在简化剩余系中
例如7*9%10=3 , 3*7%10=1
因为若gcd(a,m)=gcd(b,m)=1,则gcd(a*b,m)=1
设n的简化剩余系为{a1,a2,...,a}
因为gcd(a,n)=1,所以a*a1,a*a2,...,a*a,可以表述n的简化剩余系
举个例子
3^=3^4≡1(mod 10)
3*1≡3(mod 10),3*3≡9(mod 10),3*7≡1(mod 10),3*9≡7(mod 10)
1,3,7,9又都出现了一边
所以
两边同除a1a2...an 得
所以,当p为质数时=p-1
a^(p-1)≡1(mod n),费马小定理显然成立
应用一段加强一下理解
原网址https://www.cnblogs.com/flipped/p/5218037.html
任意取一个质数,比如13。考虑从1到12的一系列整数1,2,3,4,5,6,7,8,9,10,11,12,给这些数都乘上一个与13互质的数,比如3,得到3,6,9,12,15,18,21,24,27,30,33,36。对于模13来说,这些数同余于3,6,9,12,2,5,8,11,1,4,7,10。这些余数实际上就是原来的1,2,3,4,5,6,7,8,9,10,11,12,只是顺序不同而已。
把1,2,3,„,12统统乘起来,乘积就是12的阶乘12!。把3,6,9,„,36也统统乘起来,并且提出公因子3,乘积就是312×12!。对于模13来说,这两个乘积都同余于1,2,3,„,12系列,尽管顺序不是一一对应,即312×12!≡12!mod 13。两边同时除以12!得312≡1 mod 13。如果用p代替13,用x代替3,就得到费马小定理
xp-1≡1 mod p。
我自己解释一遍(..•˘_˘•..)就是:
1*2*..*12 ≡ 3*6*9*12*2*5*8*11*1*4*7*10 mod 13 (因为顺序不同而已)
而3*6*9*12*15*18*21*24*27*30*33*36 ≡ 3*6*9*12*2*5*8*11*1*4*7*10 mod 13 (因为3和13互质,所以1,2,.. 12 乘上3后还是和13互质,12个数还是和1到12同余 ,只是顺序不同了 )。
所以312×12!≡12!mod 13。
费马小定律可以快速求得x关于p的逆。前提是x与p互质。
x*xp-2 ≡1 mod p
所以xp-2就是x关于p的乘法逆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