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三章 圣人之治,无为而治

不尚贤,使民不争。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常使民无知无欲,

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译文

不崇尚贤德才能之人,使百姓不因此相争。

不以难得稀有之物为珍宝,使百姓不因此而做偷盗之事。

不炫耀能引发欲望的财物,使民心不为此受到迷乱。

所以圣人治理政事,

会净化人民的心灵,满足其温饱,削弱其争名夺利之心,强健其筋骨体魄,

使百姓无奸巧之心,无非分之想,内心纯净淡泊,

使那些争名夺利的“智巧”之人不敢为非作歹。

所以圣人治世,按照“无为”的原则来做事,那么天下也就没有什么治理不好的了。

1.老子认为,只有净化人的心灵,减少心中的欲望,让心宁静淡泊,才能达到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圣人之治,才能达到淳朴民风和盛世之治。这里的“不尚贤”,使民心“无知”,是指举国之人都贤德,都有智识,不需要尚贤,从而避免了乱世不得不尚贤,不得不推重智识的情形。

2.如果百姓都安分守己,安于现状,社会一派和谐祥和,那么一定是太平盛世,百姓宁静淡泊,安于现世的生活,那么社会一定是公平的太平盛世;如果民心思乱,人心浮躁,盗贼蜂起,群雄作乱,那么这个社会一定是不公平的乱世。

3.一个人只有内心纯净、宁静、淡泊,才能不被欲望迷乱,减少争名夺利而带来的浮躁和苦恼。

4.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让生命处于一种自由自在而又宁静充实的状态,这是最理想的。

5.从某种角度说,人只有回归简单,返朴归真,抱道守一,才能获得真正的智慧和解放。这并非老子的消极观念,而实在是他体认大道之后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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