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加缪《局外人》读书笔记

那天查资料看到存在主义和现代主义…

现代主义:现代主义的核心是过去与现在的断裂。现代主义作家离群索居,作品往往揭露社会黑暗、人性丑恶。以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为代表。

存在主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是【存在先于本质】、【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但是自由选择的】。人生本没有意义,充满了痛苦,但也因为没有意义,所以人可以通过经历去自由选择自己人生的意义。以加缪的《局外人》为代表。

看完说明之后还是觉得虚头八脑地摸不着头脑,搓搓手选了一本代表作亲自体会一下高大上的存在主义到底是啥玩意?

主要人物:

默尔索:主人公,母亲的葬礼上毫无哀情,第二天就跟玛丽做爱,看喜剧电影。为了帮朋友雷蒙出头,连开五枪打死和自己毫无瓜葛的被害人,最后却因为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被判处死刑。加缪说,这是一个追求绝对真实的人——“他所热爱的,是如白昼般绝对的光明,甚至不为阴影留一点点余地”。

雷蒙:与默尔索是朋友。表面是仓库管理员,实际靠拉皮条维生。他怀疑情妇出轨,于是殴打情妇,与情妇的哥哥——一个阿拉伯人也是被害人结下仇怨。

马松:雷蒙的朋友,家在阿尔及尔的海边,悲剧发生在马松家附近。


这是一个剧情很简单,人物关系也并不复杂的故事。虽然都说《局外人》的主题在于表现世界的荒诞,但是说实话我并没有觉得很荒诞,我只能读出一种很强烈的疏离和距离感,这种距离不是保持人际关系的距离,而是与人类的真情实感保持距离…在我看来这本书更像是一本以一位抑郁症患者视角写下的作品,默尔索并不是没有感情,也不是“失了智”(相反他对很多问题其实看得很透彻),他只是对一切事务都feel nothing——“我怎么都行”“因为我没有理由….”“而且我也不能指望这颗人类的心,因为我对它最基本的反应根本一无所知”。他一切的行为都是受生理的本能牵引,不考虑道德不考虑伦理,对玛丽的感情完全出于性欲,对母亲虽然还是更希望母亲依然活着,但对母亲的去世也并不难过。

加缪喜欢使用通感和拟人的描写手法,在他的笔下大自然仿佛一件活物,会随着主人公的心情变化,“我感觉夏夜在我们晒成棕色的身体上流动,很舒服”/“傍晚是一段忧伤的喘息”/“已经大亮的天色照在我脸上,像是一记耳光”。这样让心碎从一种感受,变成了一件真实存在的东西,随着呼吸一起一伏,这是加缪的匠心。此外,加缪还很很喜欢描写天空——耀眼的蓝、连片的红、泛金的蓝、绿色的天…这种描写让我想到另一位著名神经病患者梵高的作品,所以读《局外人》的时候,画面十分有油画感。总之加缪的笔触是美的,但我也读不出更多了。

最后,摘抄书中我很喜欢的一段话——“对于某种生活的记忆向我袭来,这种生活已经不再属于我,但我曾经在那里找到过我最简陋却最难以忘怀的快乐:夏天的气息、我热爱的街区、某一种夜空、玛丽的笑和连衣裙”。如果说这本书里我读到的荒谬以外的主题,我认为这是一个关于失去的故事。默尔索因为意外被判处死刑,失去了原本日复一日波澜不惊的生活,在行刑前才感受到生命的力量,怀念起母亲,开始向这个世界温柔的冷漠敞开胸怀。萨拉玛诺每日打骂他的老狗,却在狗走丢之后茫然失措甚至独自哭泣,他不愿再另外豢养一只狗,并回忆起老狗昔日鲜亮的毛色——“它真正的毛病是衰老,而衰老是治不好的”,他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只朝夕相伴、相依为命的老狗,更是一个人在逐渐衰老之中逐渐丧失的青春和尊严。生命当中的平凡之物,人们总要等到失去之时方才觉得可贵。如果说生命本无意义,不要做自己生活的局外人,多去磨练感情的敏锐,觉察日常之中的幸福,聆听自己感情的碰撞和回响,与自己的善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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