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自我救赎

       加班到家接近10点,难得打开电视浏览一圈。电视中听到这样一段语音”因为这样一件事情自己八年的生活都毁了“类似云云,抱着好奇的心理看了正在播放中的东方直播室。

       其实得知主题有关”精神卫生法“这五个字的时候,我是有点惊讶的。我知道有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等,还真的在心底默默感叹了一句”什么毛线球啊,还有这个法啊“。

      我算比较认真的听了第一位当事人,小姐A的介绍。在一次无意间被扣上精神病这个帽子后,对A后续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如,没有结婚,失业,和当初交涉的医院打持久的战。。。。。。工作和爱情在我看来对女人很重要的两点都没有了。我默默的砸吧了一下嘴巴。A接着在主持人的提问中回答了她自认为造成以上现状的原因:首先,没有男人原意接受带有”精神病“帽子的女子为妻;其次,告知了原本就职公司医院的诊断,公司开除了她。。。。。。

      我认为造成今天的局面,此女子本身的心结就没有打开。有什么比自己朝夕相处的人和自己都觉得自己正常更好生存下午的理由呢?在物欲横流,职场竞争压力大,生活成本高,赡养义务大的大环境下,哪个人没有一点点精神上的压力呢?难道大家都是精神病吗?因为我们不少的人,在即将通往精神病的道路上自我救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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