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论》读书笔记

[读万卷书 行万里路]2017年12月9号,连续阅读21天第3篇                                   



        联邦和中央集权政府或单一制政府的根本区别是什么?这本书指出,是主权是否能分割?在单一制共和国或中央集权政体下,所有权力都掌握在中央政府手里,地方政府不过是中央政府的派生物,中央有权撤销或合并一个地方政府,不用跟它们商量。而美国联邦主权在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之间进行分享,各自拥有一部分主权,谁都没有全部的主权。而且联邦政府和各邦政府之间不是有等级的隶属关系,而是平起平坐的关系,只是管辖区和管辖范围不同。联邦政府负责管辖那些全国性的事务,包括战争、外交等;而各邦政府管辖跟老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的事务,比如财产、契约、婚姻、交通、治安、教育等等。我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美国总统去各地演讲访问,有些地方政府爱理不理,人家不需要对他负责啊,他们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啊。不过美国国父们肯定没有想到,随着美国实力的增强,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还有罗斯福新政,联邦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甚至美国总统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权力最大的职位,总统的决定,关系着美国与世界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人民生活。


      美国总统四年选举一次,那么美国总统是怎样产生的呢?通过阅读,我终于理解了“选举团”制度和“赢者通吃”做法。美国总统选举看上去是直接选举,其实是间接选举。选民首先要投票选出本州大选举团的成员,然后再由大选举团的成员去投票选举总统。选举团的成员被称为“选举人”。最后,得到最多选举人票者就成为总统和副总统。


选举具体程序是这样的。首先,一个州的选举团人数相当于本州的参议员加众议员的总数目。根据美国宪法,州无论大小,在参议院都有两个席位,所以五十个州的参议员一共有100人。而众议员则由人口比例来决定。目前美国有435位众议员。另外,华盛顿特区还有3张选举人票,一共是538张票。也就是说,在两个候选人竞争的情况下,只有得到270张选举人票才能当上总统。如果两者势均力敌,就要由众议院投票决定,如果众议院的票数还是势均力敌,再由参议院来投票决定。


第二,除了个别州之外,各个州的选举团都必须将选票投给本州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也就是所谓“赢者通吃”的制度。比如说,2004年美国大选中,民主党戈尔在全国范围得到的票数已经超过布什543816票,可是由于布什在佛罗里达州多得了537张选民的个人选票,整个州的25张选举人票就都归了共和党布什,所以得票少的布什反而赢得了竞选。这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得票最多的候选人不一定能够赢得选举。这种情况也发生在2017年美国大选,希拉里在全国范围内票数超过特朗普并且为选民看好的情况下,却因为“赢者通吃”制度以微弱差距输给了特朗普。


想过吗?中国为什么不搞直接选举?如果搞,那么贫困地区和人口稀少的西部地区就必然会被人口集中的东中部地区完全压倒,还有人口素质,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制度,国家性质等,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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