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

第六十四章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其安易持,

其未兆易谋。

其脆易泮[1],

其微易散。

为之于未有,

治之于未乱。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2];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3];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4]故无失。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

不慎终也。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5];

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注释

[1]泮:散,解。

[2]毫末:细小的萌芽。

[3]累土:堆土。

[4]执:把持,掌握。

[5]货:财物。

译文

局面安定时容易维持,

事情没露先兆时易于谋划。

脆弱时容易消解,

细微时容易散失。

处理问题当在没发生时,

治理国家当在没发生混乱时。

合抱的大树,生于微小的根芽;

九层的高台,起于一堆堆泥土;

千里的远行,始于脚下第一步。

主观妄为会招致失败,强行作为会遭受损失。

因此圣人无为所以也不会招致失败,不勉强作为也不会遭受损失。

人们做事情,往往功败垂成。

所以要善始善终,把最后当成开始时一样慎重,这样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所以圣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珍贵的财物。

学习别人所不愿学的,补救众人所常犯的过失。

如此无为,以辅助万物的自然生长,而不敢干涉妄为。

解读心得

1.本章在上章的基础上,说明善始善终、防患于未然的道理。而要做到这些,就是要无为而治,只是辅助万物自然生长,而绝不横加干涉妄为,破坏万物的自然生长。

2.正因为事物的发展都有其自身规律,所谓一触即发,不到时候,不会发生。无论是谋划事情,还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时机当在事情未发之时,这样才能做到临机而动,也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3.无论做人做事,只有善始善终,才会有所收获。否则,半途而废,前功尽弃,甚至功败垂成,就得不偿失了。

4.人都爱犯自以为是的毛病,一些人总爱指手画脚,对别人横加干涉,以为自己是在帮助他人。岂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不会讨好,也会打乱了人家的行为,扰乱了事情发展的规律,不仅得罪人,而且往往帮了倒忙。所以聪明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只在必要时才适当“指点”一下,推动事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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